「大哥二哥也沒有錯,本來就是分家了,孩子們確實沒有理由再去吃老宅的口糧,這件事是我不好,沒有好好的教寧書。不管怎麼說,我們補上口糧是應該的,如果大哥二哥覺得錢不行,要糧食的話,我們也可以補糧食。」
林父道:「這件事我做主了,口糧也不用補了,三個寶這些年在老宅吃的東西,也沒有200的,所以你去年給你娘的200就當抵消了孩子們的口糧。老大、老大媳婦、老二、老二媳婦,你們認為可以嗎?還是覺得三個寶占了便宜,要口糧不要錢?老二媳婦你先說。」
自從林國棟進來之後,張琴芳就沒有說過一句話,現在被林父指名道姓的問,她慫慫的說了一句:「我……我沒意見。」
林父又問了一遍其他三人:「老大、老大媳婦、老二,你們三人怎麼看?認為這樣可以嗎?還是要口糧?」
錢愛芬不想回答的,讓張琴芳去說好了,她一旦開口了,豈不是讓老三兩口記上她了?
林父再次道:「怎麼了?剛才在老宅的時候,你們不是都很能說嗎?現在是啞巴了?」
「爹,我沒意見,200塊夠了。」林國豐不得已開口,他從來沒有對老三家的三個寶在老宅吃飯有意見。孩子還小,老三又不在,身為大伯,他覺得自己照顧一下孩子也是應該的。就像他幫老三家種地一樣,反正都是力氣活,他也沒覺得不行。
可是不知道為什麼,事情會變成現在這地步。
「我也沒有意見,和大哥一樣。」見大哥說了,林國梁也開口。他的想法也是和林國豐一樣的。覺得身為二伯,照顧一下孩子沒什麼。只是對於這份工作,他也確實覺得應該先顧著大哥的,便是賣給大哥,他也沒有意見,哪有先賣給家裡的女兒,不考慮兒子的?
林國豐和林國梁說完,林父看著錢愛芬。
錢愛芬也只好說些好聽的話:「這三個寶在老宅又吃不了多少,哪裡要200塊錢啊,依我看,這口糧不用給,錢也不用給我了。都是一家子兄弟,都有吃來吃去的時候,哪裡需要算的這麼清楚。」
林父點點頭,並沒有回應她的話:「所以用200塊抵消三個寶這些年在老宅吃的口糧你們都沒有意見了。那麼,接下來說小晶工作的事情。
小晶的這個工作是老三媳婦的,而這個工作是她憑自己的本事得到的,所以和我們林家沒有任何關係。這年頭,沒有婆家打兒媳婦私產的主意,別說我們林家沒有,就是整個大隊也沒有的。這事情說出去,也是被人笑話的。
我今天就把話放在這裡了,老三媳婦自己的工作,她願意賣給誰,那是她的權利,就算她今天不賣給小晶,不賣給老大老二,你們也不能說什麼。老大、老大媳婦、老二、老二媳婦,我希望你們明白,我們本本分分做人,不要看別人碗裡的東西就嘴饞,這吃相難看。
如果有機會是可以爭取,但是不能用上不了台面的手段,你們明白我的意思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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