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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開始追求他,他不答應,我就對他死纏爛打,我也是死腦筋,不信他對我沒感覺,最出格的那次,我甚至還打算直接標記他,他力氣沒我大,因為信任我,自己單獨和我共處一屋,基本上沒有反抗的能力。最後他以死相逼,我才作罷。就那次之後,他宣布和我絕交了。」

「年輕時我的性格很偏執,越是得不到,就越要強求。我那時候就感覺自己像在吸毒,明知道是致命的,卻還是深陷其中,無法自拔。他在我心裡永遠是仰視的人,總是有種遊刃有餘的優雅和從容,我把動靜搞得很大,圈子裡的人或多或少都知道些,流言蜚語滿天飛,我卻依然樂此不疲,絲毫沒有顧忌到他的感受,也實在算不上體貼。現在想一想,我那時候最愛的人並不是他,而是我自己。」

「他後來給我的感覺就是風輕雲淡,像是民國時期看戲的

客人一樣,我對他越是高調示愛,他越是愛答不理。我其實也算不上多難過,那時候只是想得到他,而並非是愛他。他可能也看出來這點,所以就任由我胡鬧。沒想到的是,有次我給他發消息,為了哄他來,故意說自己發了高燒,沒人照顧,他竟然真的來了,就他自己。看到我沒事之後,我以為他會氣惱,會罵我,會甩臉色,但他沒有。我到現在都記得他那個樣子,開玩笑似的,問我想不想親他。」

「接下來的事情順水推舟,我們就在一起了。公司知道這件事後,極度反對,我們在嚴格的意義上來說其實算競爭對手,兩家公司也是水火不相容。只是剛剛戀愛,我根本聽不進去勸,最後公司只是妥協,讓我們不要被發現。童星戀愛是很不能上檯面的新聞,我和他也心知肚明。就這樣小心保持了幾年,到了他十八歲生日那年,剛過了一個月,我們共同參加了金君獎的電影節,是牽著手一起走的紅毯,算是正式宣布在一起了。」

「我們當時在一起差不多兩年了,公司也沒想到我們能堅持這麼久,再加上我們關係好,平時已經經常被媒體猜測戀情,只是輿論走向比公司想的要好很多。後來他們意識到這或許是個雙贏的模式,就開始給我們包裝,牽手走紅毯也是公關出的主意。等戀情曝光後,因為我們都是知名度很高的童星,媒體曾經稱我們是『國民少年』,所以國民cp的起初就是這麼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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