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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個秋天,G市警察局破獲了兩起頗為曲折、且極有社會意義的大案。

第一個案子是跨越了九年的白象鋼廠家屬院失火案。這起案子在當年就引起過極大的轟動,引發了社會各界對老舊小區消防安全的關注,而這次再次舊事重提,主要是因為其中的一名倖存者——景燁。

這一家人當年活不見人死不見屍,警方原本是當作失蹤處理的。然而種種證據表明,他們名叫景燁的兒子其實平安無虞地活到了十七歲。

第二個案子是津山附中連環殺人案。這起案子時間短、傷亡大,且因為兇手是校內人員,引起了大範圍的恐慌和猜測,社會影響極其惡劣。幸而警方也在較短的時間內破案,使校園重新獲得了平靜。

然而讓這一切成為玄之又玄的巧合的是,第一個案件中的倖存者,恰好是第二個案件中的嫌疑人。

警方首先將懷疑對象鎖定在三名受害者的同學——顧正熙身上。顧正熙與三人都有過仇怨,在學校里受過三人的糾纏和冷暴力,更曾被第三名死者甘鴻哲帶人毆打,有充分的作案動機。

但在深入調查之後,警方卻發現了疑點。首先,顧正熙的身體素質較差,在單打獨鬥的情況下幾乎沒有可能制服受害者;其次,兇手在現場留下的鞋印花紋雖然與顧正熙相同,但體態上有較大的區別;再次,三個現場的監控攝像頭均出現故障,目擊者各執一詞,這種關鍵證據的缺失已經超出了巧合的程度。

綜合以上問題,警方判斷顧正熙可能在事件中有一定推動作用,但真正實施殺人行為的卻是另一個幫凶,也就是他兒時的同伴景燁。

至於景燁是怎麼在失蹤數年後突然出現的,警方內部各執一詞。他的出生證明、戶口、檔案都齊全,只是近幾年的記錄幾乎一片空白。一些警員推測他們家可能是因為房子被燒後背負巨額債務,只能過著流浪者一般的生活。但專案組組長駱行之卻認為這與近幾年對流動人口的管理缺陷有關,他走訪了顧正熙曾經就讀的初中,他的班主任表示從未有過叫作景燁的人登記就讀,但顧正熙偶爾會帶著一個與自己年齡相仿的少年來旁聽,兩人的關係看起來很好。

檢驗科的法醫紀雨也提出了一個關鍵證據:所有被人抓握過的兇器上都沒有留下指紋。這並非是什麼靈異現象,而是景燁的特殊情況所致——那場大火破壞了他手指表皮的細胞,這麼多年長出的指紋一直是殘缺不全的。

既然景燁與顧正熙時常有聯繫,那他會在聽聞顧正熙受到欺負後前來尋仇,乃至做出一些衝動行為,也不足為奇。顧正熙的高中班主任蔣夢圓甚至稱,顧正熙想動用家裡的關係讓景燁登記入學,不過這只能是他的美好幻想了。

因為,景燁已經在殺掉最後一個傷害他的人之後,意外身亡了。

據顧正熙所說,他這麼做只是為了把所有的罪過都攬到自己身上,好還給自己一段正常的人生——他本就有精神分裂的前兆,情緒很不穩定,還伴隨著PTSD的症狀,法院經過多重考慮後確實沒有給他定罪,讓他到市精神衛生中心治療。

醫生給出的報告上這樣記錄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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