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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微亮時,她去食堂買熱羊奶,拎回來時陳東實醒了,靠在床頭,奄奄一息,好像還沒從失魂夜裡清醒過來。

肖楠舀出他的那碗,吹涼了,送到他嘴邊。不想陳東實說:「肖楠,我們離婚吧。」

肖楠一愣,問他:你想好了嗎?

陳東實點點頭,想好了。

兩口子就這麼痛痛快快地把婚離了。

陳東實啥也沒要。車子,房子,在葫蘆島老家的地基,甚至童童,全給了肖楠,他赤條條回到一無所有的狀態,像是自己把自己重新生育了一回。

李威龍死了,陳東實也「死」了,但另一個陳東實「活」了,新活過來的陳東實只想做好一件事:找到李威龍。

他執拗地相信,李威龍,他從來沒有離開過自己。

他一定還活著。

此話絕非空穴來風,但陳東實又沒什麼實際憑證,證明李威龍還活著,他姑且稱之為「直覺」。

肖楠沒少為這事兒笑他:人都走了,還直覺,直覺個屁!自己騙自己罷了,你騙不了別人。騙不了別人的事,只能稱為「直覺」。

陳東實跟她犟嘴:怎麼是騙?我有感覺,他就是還活著,他不會那麼輕易地就死了,好好一個大活人,一下子沒了,怎麼可能呢?不可能的!絕對不可能!

怎麼不可能?肖楠和他吵,人錦旗都堆成山了,出殯那天,鮮花鋪了快半個籃球場那麼大。一群警察來憑弔,說他是被毒販給捅死的。好幾刀插在身上,頭上澆滿了汽油,屍體找到的時候,身上全是洞,法醫都不忍心看。

肖楠說這話時,比捅了陳東實還痛快,卻也比挨了一刀捅還沉重。

陳東實乍地暴怒:「他沒有,不會,躺在停屍房裡的不是他!你他媽的少騙我!我沒親眼看見他死,他就一定還活著!」

結婚三年,陳東實頭一回在妻子面前失態。

他大吼大叫、又摔又砸,一通發泄後又覺得多餘,望著滿地的碎片,他覺得,這好像自己稀碎的人生。

沒有李威龍的人生,就是稀巴碎的。

肖楠忽地心軟了,聚時本非因為相愛,只是因利相合,就算離婚,三年沒有白過,她並非對眼前男人毫無感情。

她走過去,將他抱住,耐心地告訴他,人真的已經走了,人死不能復生,我知道你心裡有他,可是,死了就是死了,死了,就意味著沒了。

陳東實淚流滿面,坐在地上,嚎啕大哭,像個被遺棄的孩子。

他說:「活要見人,死要見屍,沒親眼見到屍體,誰說也不算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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