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個,從西北逃荒到了南都,六歲餓暈在街頭,正要被野狗啃噬的時候,被十六歲的曹家大少爺所救,之後便一直留在曹家,為曹家鞍前馬後。
在我十歲那年,曹家為二少爺曹沖之舉辦十歲生日宴會,其仇人混入其中。
當日二少爺將自己外衣披在我身上,自己便去上廁所,我與其他人留在後花園內,讓仇家誤認為我就是曹家二少爺,意圖綁架。
在我拼死掙脫之下,對方意圖將我射殺,是曹逸之奮不顧身救下我。
看著一直視我為親人一般的曹逸之為救我身受重傷的時候,我暗自下定決心,一定要成為最強之人,守住曹家,守住大少爺,成為與大少爺能夠並肩作戰的人。
就算被稱為「曹婻諷家的狗」,我也心甘情願。
「少爺,我一定不辱使命。」
第3章 狼入狐口
我後悔了!
我幹嘛一腔熱血,就答應曹逸之啊。
我應該坦然說出我武功全失的事情,並告訴他我已經被景無許發現了。
與曹逸之這麼多年的感情,曹逸之也不至於會殺了我。
但是為什麼我就是說不出口呢?
我坐在床上煩躁地抓著自己的頭髮。
「我真的快瘋了,怎麼穿越過來,每天都過得提醒吊膽的。」
我再次打開曹逸之給的皮箱。
這皮箱的幾萬塊,在這個年代可是巨款啊。
不過以我現在的身份,也不差錢這幾萬塊。
對於這些錢,我也沒有太大的感覺。
我拿出口袋裡面放著的「三步散」,打開陶瓷盆,裡面有兩個黑色的藥丸。
我拿出一顆,死死盯著。
我是吃?還是不吃呢?
就這樣選擇自殺嗎?
這多沒有出息啊。
但是不吃的話,我早晚都會死在槍下。
一想到子彈射穿我心臟的畫面,我心臟處不由自主覺得一陣刺疼。
我將毒藥放進我嘴邊......糾結了半天,我最後還是沒有吃下去。
我再次煩躁不安地抓了抓自己頭髮。
誰不怕死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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