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問,當他狗叫。」許寧夕莫名有點生氣,從包里摸出一小瓶香水噴了下,嘴裡念念有詞,「去去晦氣。」
她很少說這麼粗的話,林雲起聽完忍不住笑了笑,繃著的神經也鬆了,「橙子味。好聞。」
「來一點?」
林雲起伸出手,許寧夕在他的手腕上蹭了一下,「分你點,再噴就太濃了。」
「你真的不好奇嗎?」
「當然好奇。」許寧夕坦誠,「不過你們倆不對付這件事顯而易見,剛好我也討厭他,你也討厭他,這不影響我們倆的關係。至於你的家庭,你從沒有提起過,就說明你不願意別人知道,讓他狗叫狗叫就算了,何必逼你說謊呢。」
李恩比他大兩歲,他的爺爺一直在沈家做管家,他們之間的關係並不親密,但曾經每次見面時,他也會喊他李恩一聲哥,李恩也會熱情地和身邊的人介紹他是他弟弟。
後來某次他們在美國的酒吧再相遇,他也同樣熱情地攬過他的肩膀迫不及待告訴身邊每一個人,端著托盤的他是被遺棄的私生子,「沈少爺端的酒可不是每個人都能喝到的,大家小費多給一點啊。」
在狂亂的音樂中,他人的笑聲依然那麼刺耳,他也跟著哈哈大笑,拎起托盤上的酒杯扣在他的臉上,在一通混戰之後丟了那份兼職。
浩宇文旅交到他手上之後,李恩夾著尾巴回了集團,像一隻躲在暗處不知道什麼時候會衝出來咬人的狗。好在他不想做回沈皓,李恩好像比他更不想承認他是沈皓,所以還沒和許寧夕提起過這件事。
林雲起也明白,許寧夕總有一天會知道這件事,他半開玩笑地問:「要是發現別人欺騙了你,你會生氣嗎?」
這個問題太寬泛了,許寧夕沒上心,「你說李恩嗎?不會?我壓根不在乎他說什麼,他騙不了我。」
「如果是你的好朋友呢?」
「如果是我在乎的人,我會。越是親近的人越是容易說出善意的、溫暖的謊言,但我覺得再溫暖的謊言下也包裹著真實的殘酷,舔完了糖霜才發現自己送進嘴裡的是利刃,未免太殘忍,而且顯得我很愚蠢。」許寧夕開玩笑:「士可殺不可辱,你問這麼多要準備騙我嗎?」
林雲起嘴上說沒有,心裡卻明白是已經,他只好祈禱,她晚點發現。
到了晚上吳志剛終於回來了,吃完飯一家人圍著沙發看電視,許寧夕想起魏蘭的結婚請帖還沒給許美鳳,趕緊回屋拿了出來。
許美鳳說魏蘭現在也挺有出息的,之前考上了師範大學畢業之後在培訓機構幹了幾年,後來和男朋友出去單幹,賺了不少錢,現在又回鎮上搞了個民宿,包了片灘涂供人挖那些蟶子、蛤啊,現在人真奇怪花錢給人幹活。
許寧夕糾正她,「那叫趕海。」<="<h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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