佳文難過地看著他:「一般來說,清算財產是分道揚鑣的最後一步。」
「要是分道揚鑣,那我應該和你搶,而不是把它們給你。」
佳文搖頭遞還:「我不要。」
「為什麼不要,你說嫁給我就是為了占便宜。」
「可我占的便宜已經夠多了。」
「比如。」
「我不用交房租。」
又是可笑的房租。許弘成想起她剛才的不開心:「你以前是因為窮才心情不好?錢對你來說真就那麼重要?」
「當然重要。」佳文說,「有段時間我特別想發財,想到失眠的那種,因為能賺多少錢代表了一個人有多少創造價值的能力,也代表他有多少價值。所以我日復一日地工作,工資和本事卻不漲,就覺得生活特別沒意思,自己特別無能。」
「但你的工資不是最高,也不是最低。按你這個邏輯,賺不了錢的人就不值得尊重。」
「很勢利對吧,但要在大城市待著,生存肯定是第一步。」佳文不會把財富和獲得的尊重完全畫等號,只是窮人的話語權的確更低,「不怕你笑話,我爸大半輩子沒有收入。他年輕時是無業游民,我媽給他介紹進工廠,他沒幹幾天就跑了,後來我媽租了店鋪讓他做小生意,他開了一年連房租都付不出。我媽給我爸算命,算命先生說他是富貴命,但命里不帶手腳財,意思是不用付出,都靠著別人活。我媽為此氣了好久,百般無奈下,請我大姨父批了菸草證,開了家菸酒專營店,就這樣兩個人一起做到現在。所以,別說社會上,就是小家裡,收入更高的就更能做主,而我爸也因為收入的原因對我媽言聽計從。」
「但我感覺他們很相愛。」許弘成說,「媽不是貪財的人。」
「對,她不貪。她要是貪,就不會因為我爸寫的幾首詩就吵吵著要結婚,跟我外公外婆鬧翻。」
「她在爭取自己的幸福。」
「可什麼是幸福呢?」
「幸福就是心想事成。想要的都能得到。」
「是啊,」佳文沉默了會兒,「所以最可憐的不是得不到,而是不知道自己想要什麼。」她低垂著眼,「在認識你之前,我是我們辦公室唯一單身的人。我的同事都有車有房,家庭穩定,每天準時下班,回家開啟另一段生活。我很羨慕,也很嫉妒,我會想,世界上有那麼多男人,為什麼沒有一個願意要我,願意跟我組建一個家,這樣,我就有人說話,不用常常待在出租屋裡自我厭棄。可是,這種想法是不對的,它只讓我越來越焦慮,越來越否定自己,我不該祈求老天賜給我一個改變的機會,而是先改變自己,再去迎接和抓住機會。」
她像個犯了錯的孩子:「可惡的是,我甚至知道怎麼做是對的。我知道要學習、要勤奮,要打扮自己,保持愉快的心情。可是我越知道,就越是做不到。我讀書時,一放假就告訴自己做完作業再玩,但每次都拖到最後幾天瘋狂補……」從小到大,佳文真的一點進步都沒有,「你從來不會這樣不自律,對嗎?」
許弘成的確不會這樣,但這是因為楊建萍給他定了規矩,他不遵守的代價遠遠超過遵守的好處:「就算不自律,你最後還是把作業完成了。」
「這只能說明我運氣不錯,就像我希望有個人來對我好,最後你就出現了。」
許弘成認真看她:「如果我很窮,你會跟我在一起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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