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挑了一次高中的回憶,許博洲問道:「我們第一次出遊……」

話剛說一半,周晚搶答:「是在崇燕島,我們去了水族館,吃了刨冰,還看了夕陽。」

「嗯。」許博洲點頭後,話鋒一轉:「但是我要問的不是這個。」

周晚怔住:「那是?」

「晚上我們在海邊的酒吧玩,你把我推上台,說要我唱歌給你聽,記得嗎?」

她想了起來:「記得,好像是和一個樂隊。」

「嗯,當時我唱了什麼歌?」他問到了重點。

出其不意,周晚再次被難住,她拿起桌上的球桿,輕輕打了打許博洲的腰,不滿道:「你是不是就想看我輸,看我脫光,故意問得這麼偏。」

許博洲抓住球桿,笑笑:「我只是沒想到,我們一起做的事,你都沒印象。」

周晚先放下杆子,又摘了一隻耳環:「好了,我輸了,我是真不記得你唱了什麼歌,你說答案吧。」

許博洲指著她的耳朵說:「答案你都聽見了。」

看向音響的瞬間,周晚也想起了那晚的情景。

tTakeMyEyesOffYou》。

那個穿著沙灘印花襯衫,抱著吉他的少年,格外耀眼。

一開始,她也在唱,後來有電話進來,她便分了心。

她也想起了打電話來的人,是宋存。

周晚愧疚的扯了扯許博洲的衣角,他以為她是要撒嬌,沒想到她卻說了一句,「下次再唱給我聽」。

他無奈的搖搖頭,應了一聲「遵命」。

遊戲再次開局,許博洲抹了抹巧粉,將杆子遞給了周晚,讓她先打。見她前兩次都沒擊中,他提議,要不不玩了,但已經被激起勝負欲的她,瞄準球,精準揮桿,動作越來越嫻熟。

他側身靠在球桌邊,看美人打球,是一種享受。

周晚贏了,撐著球桿說:「既然你劍走偏鋒,那我也不客氣了。」

「ok。」許博洲很隨意。

反正目的是讓他輸光身上的衣物,於是她挑了一個很久遠的事問:「我14歲的生日,許了什麼願望。」

「你沒有許願。」許博洲思維清晰:「因為從小你就說,願望應該放心底,說出來就不靈了。」

周晚真想知道他的腦袋是什麼做的,好像關於她的每件事,他都事無巨細的記得一清二楚。

他並不是什麼記憶力超群的人,只是長了一顆「周晚腦袋」,自己有些事,他都想不起來,但只要是關乎她的,他全部刻進了腦中。

許博洲替她回憶:「生日那天,你拉著我去書店,你花了一下午的時間看完了一本書,書名是川端康成的《藤花與草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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