點好菜後,金雪嬌又問道:「小君君,你說的動手腳到底是什麼意思啊?為什麼沒那麼簡單?」
陸明君為金雪嬌倒了一杯茶,遞了過去:「遺囑這個東西,目前來說,律師也好,公證處也好,其實大家都不太想碰。你知道這是為什麼嗎?」
「為什麼?」金雪嬌也有些奇怪,「我記得,港劇里不是經常會有那種情節,那些個富豪經常會喊個律師過來,然後不是要立個遺囑就是要改遺囑的?」
所以,遺囑啊,多麼常見的業務啊!
「嗯,那只是電視劇里。說白了,那是劇情需要,才會有這個情節。」陸明君不慌不忙的給自己倒上一杯茶,這才繼續說道:「實際上,你可以去公證處打聽打聽,有幾個公證員願意接遺囑公證的。」
「哼,他們不接,我們還不去呢!我爹就沒去公證處,自己在家寫一個蠻好的!反正,遺囑又不是一定要公證才生效的!」金雪嬌傲嬌的說道,基本上常識她還是知道的。
「對啊,所以,這個問題就出在這裡了。」陸明君說道:「你可以去查一查,一共有多少遺囑糾紛案件,這些案件的特性是什麼……」
「好了呀,小君君,你又不是不知道我,哪有那個閒工夫啊!你就別賣關子了,快給我說說吧!」金雪嬌現在滿腦子都是結婚的事兒,實在不想再費腦子去查這些東西了。
陸明君無奈的搖了搖頭,看著小姐妹這個樣子,也只能娓娓道來了。
原來,根據2011年的《婚姻繼承法》來看,遺囑也是有「等級」之分的。
一般來說,在存在多個遺囑的情況下,如果有經過公證處公證過的遺囑,那麼就執行這一份公證遺囑;如果沒有公證遺囑,那就執行寫在最後的那一份遺囑。
(現在取消了公證遺囑的優先效力,統一以最後一份遺囑為執行遺囑。)
所以,問題來了:究竟哪一份才是寫在最後的遺囑呢?寫在最後的遺囑到底生不生效呢?
如果,兒子的手裡有一份寫在最後遺囑,女兒的手裡也有一份,時間稍微靠前一點。
那麼,對於女兒來說,是不是只要證實了兒子手裡的遺囑無效,老人的遺產就都歸女兒了呢?
財帛動人心,也正是因此,本應該是消除糾紛的遺囑,反而成了糾紛的來源。
「所以,為了證實對方手裡的遺囑無效,這個女兒可以說出很多理由,比如,老人當時七八十歲了,在寫最後的這一份遺囑時,已經神志不清了……」陸明君細細的說著,「神志不清時訂立的遺囑,當然不是老人本來的想法了!」
聞言,金雪嬌拍了拍胸脯,說道:「沒事沒事,我家老頭子就算老糊塗了,也不會忘了我的!」
陸明君見此,輕笑一聲,繼續說道:「還有一種情況,那就是模仿筆跡,再寫一個遺囑。」
「不是有筆跡鑑定嗎?」金雪嬌脫口而出。
「你電視劇看多了!」陸明君直接搖搖頭去啃烤乳鴿了。
就在這時,周沁芳女士的電話又打了過來。看著閃爍的手機頁面,陸明君這才想起,今天白天時,周女士打過一次電話。
就……還挺好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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