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在的糾紛主要在於,天吉咖啡欠稅行為發生在先,抵押貸款行為發生在後。
按照《稅收征管法》的規定,欠稅在先、抵押在後的,稅收債權要優先於擔保債權清償;可是,按照《企業破產法》的規定,特定物的抵押債權,絕對是要優先於稅收債權的。
一開始,管理人樂觀的以為,這塊不動產可以拍出很高的價格,足以覆蓋稅款和抵押權。因此,對於這個糾紛,管理人選擇先捂著。
後來,管理人組織對天吉咖啡的資產進行拍賣。出乎意料的是,這個不動產只拍的了一億四千萬,扣除掉因交易產生的流轉稅後,全部現金資產只有一億兩千多萬。
此時的管理人再是不願意,也只能直面困難了。
後來,他們還是決定遵照公法優先的原則,適用《稅收征管法》的規定,優先清償稅收債權。
而作為特定物的抵押權人的華商銀行,只分得了一億一千多萬,損失兩千多萬。
這下,華商銀行不幹了,他們直接一紙訴狀,將管理人告到了法院,國稅局成為了有獨立請求的第三人。
國稅局接到傳票的時候,心裡也很清楚,管理人對於把錢分給誰是無所謂的!
因此,國稅局究竟能不能拿到這筆錢,還得靠自己!
第232章 打開思路
陸明君翻看了一遍材料,了解了案情後,立馬就皺起了眉。
這個案子並不難,其實說白了就是法律適用的問題:適用破產法,銀行勝訴;適用稅收征管法,稅務局勝訴!
這種情況下,審理法官的想法就很重要了。
如果,這個案子最終還是落在一個專門審理破產案件的法官手裡,那陸明君就要想辦法,另闢蹊徑了!
至於材料的最上端擺著的那張紙上,稅務局所建議的,什麼將不動產的拍賣價格與土地使用權的拍賣價格進行剝離的說法,陸明君表示,這是哪個奇葩想出來的?
大概的翻看了一下剩下的材料,陸明君又揉了揉眉,撥通內線電話,喊來了顏祥。
「你這會不忙的話,幫我去打聽一下,這個案子的主審法官的情況,再幫我找兩個這個法官最新的判決書來,我看一看!」陸明君把法院送達的組成合議庭的通知書遞給了顏祥。<="<h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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