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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應該是……」安梅滿腦子都是冷汗。

安媽媽疑惑地離開了房間,安梅才隨手找了一張紙,開始整理起目前的情況和下一步的對策。

她首先要拿到告喬文和袁粟藝的證據。

可說是搜證,其實並不簡單。

想錘死他們,首先要帶喬鶯去驗傷。這個倒是可以周一找個理由帶去,搞不好有的醫院、診所還會有喬鶯的就診記錄,可是以喬戰和袁粟藝的尿性,絕對又會甩鍋。

鄰居們倒是可以作為人證,可是上一世他們明明聽見了喬鶯撕心裂肺的哭泣和喊叫,卻都默不吱聲,直到鬧出了人命,他們才一個個驚恐地找去警局。

這份勇敢卻終究是晚了。

更不用說之後才是問題的關鍵。

《種花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六十條規定,虐待家庭成員情節惡劣的最高可判處兩年有期徒刑,就是致殘、致死,也只能判個七年以下。

剝奪撫養權僅憑這樣的證據就更難了。

前世原身曾去聽了喬鶯一案的審判,算上對安樂瑤的侮辱罪等行為數罪併罰,也只判了八年。

更諷刺的是,也就是在那天,一個少年犯被判無罪的消息登上了晚報。

後來原身是這樣哭著和芮青檬說的。「他們只需要在裡面待八年、可鶯鶯呢?鶯鶯還能有八年的生命嗎?」

如今喬鶯還活得好好的,判決結果只會更不理想。

安梅握緊了小拳頭。

即使能判到兩年,兩年後喬鶯才五歲啊!

安梅一陣抓狂。

真特麼書到用時方恨少啊!

她思考了一整個上午都沒有頭緒,能想到的也僅僅是先和喬鶯這個小姑娘多交流交流,建立信賴關係。

想不到法子,安梅愈發覺得喬戰和袁粟藝兩個人面目可憎了起來,吃飯時把一根炸雞腿嘎吱嘎吱咬出了木棍多效果。

結果……她硬生生被看出她心情不好但不知道怎麼回事的安媽媽給拉著看了幾個小時的相聲,還有一部腦殘刑偵劇。

法學專業的安梅直想吐槽。

不是,這主人公也太無能了吧!無良丈夫對妻子見死不救判不了,非得找到他親手殺死前任的證據才能送人鐵窗淚?不作為犯不知道嗎?

【滴——】腦子裡在這時突然響起了一聲,嚇得安梅手上的薯片一抖,摔在了地上。

【監測到本世界新的轉折點!建議小梅查看喬戰和袁粟藝那邊的情況。】<="<h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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