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來,下放不到兩年就能迅速回城的,那普遍也是家裡有門路的。
和先前招的那些,留城的年輕人,沒多少本質上的區別。
二來,下放時間長,代表他們吃了大苦頭,受的磋磨不少,更珍惜工作,更能吃苦。
三來,專門要女知青,是因為有些工作,服務對象是婦女同志。女知青幹起來,更方便。
王書記的目光,從兩位女知青的手上收回來,心裡就已經有了譜。
她這邊,雖然不至於憑藉老繭上大學,但她要的是幹活的手。
瞧瞧在場的兩位女知青——
一個骨節粗大,手上全是老繭,一看就沒少幹活。
另一位,要不說的話,誰知道她是下放了七年的知青了。
一雙手嫩的呀。
七十年代可沒有護手霜,講究的人,用的也是蛤蜊油而已。
盧少婷能夠養出這樣一雙白嫩的手,必須得歸功於舔狗葉友德,和大冤種黨愛芳。
她下鄉之前,連洗腳水都是黨愛芳倒的,她過的是十指不沾陽春水的富養生活。
等下了鄉,不能把黨愛芳打包帶過去當老媽子,是挺不方便的。
但是她有錢有票啊。
她每個月80塊錢,外加一堆票證,足夠讓寄宿的農家,把她當祖宗供起來了。
什麼?你說農民會搶了她的錢,欺負她?
那你可真是不了解知青的成分。
他們可是六十年代鬧革命的主力軍,貧下中農改造知青?開什麼玩笑!
知青不革貧下中農的命,就是給人面子了。
反正這七年時間,除了自己的內衣之外,她連月經帶,都是讓鄰居家的農村妞洗的。
待到回城之後,先是黨愛芳伺候她。
後來黨愛芳被葉菁菁硬給拽走了,葉大姑又天天在家指桑罵槐,盧少婷也沒委屈自己。
反正她有錢有票,她天天帶著兩個寶貝兒子,在外面下館子,日子過得不要太瀟灑哦。
即便如此,她仍然不滿足。
因為現在,得她自己洗他們母子三人的衣服了。
為此,葉友德特別心疼自己的外甥女兒。
要不是怕得罪王書記,他現在恨不得一巴掌呼過去,打死葉菁菁這個攪家精!
葉菁菁才不怕他呢。<="<h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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