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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瀾沒有因為楚曰是楚昭的公司就放低條件。

說實話,她只要打出名聲,她的歌就有的是人搶著要,她能選擇跟楚曰合作,已經是因為楚昭了。

上輩子她的歌,可不是誰想買,就能買到的。

何況,她放低條件,只會被懷疑歌曲質量,或者居心不良。

「我是新人,但歌曲的質量你也看到了,我可以先賣給你三首,一首十萬。」

「後續的價格,跟著明小周這個名字來定。」

跟著市場價,明小周寫出來的歌,一首價值百萬,都有的是人搶著要。

「另外,無條件幫我錄製發行新生這首歌,並且投入宣傳。」

「除了必要分給平台的費用,這首歌的收益,全都歸我。」

也就是說,為了她的三首歌,楚曰得幫她免費宣傳。

如果是平常的新人,這個條件,肯定會被娛樂公司趕出去,但周瀾歌曲的質量,這樣的條件,又顯得太少了。

花喬覺得,可能還是周瀾不懂,自己的歌曲,在如今爛歌橫行的樂壇,有多麼的稀缺。

這樣的條件,她二話不說就答應了。

「半個小時,合同送到。」

遲則生變,合同簽了,周瀾就跑不掉了。

「不簽合同。」

簽了合同,萬一楚昭看到,豈不是直接暴露。

能成就成吧,不能成,她也不強求,反正這是她計劃之外發生的事情。

花喬明白,一些有才華的人,性格都很古怪,用明小周這個名字,估計就是不想被人知道真名。

再說,十萬一首,剛剛那種質量的歌曲,不虧,就算幫周瀾宣傳,也不用多少錢。

宣傳一首歌跟一部影視劇不一樣,前者不需要太麻煩,找幾個網紅剪輯視頻的時候用上,好歌很快就火了。

「可以,但是三首歌我現在就要,錢馬上就能轉給你。」

周瀾不知道,她說話不清不楚的,花喬在心裡都替她找補回來了。

她在花喬心裡成了一個,有才華但脾氣古怪的人。

她不在意自己在別人心裡是什麼樣子,只要不衍生出更多的麻煩出來。

「好。」

周瀾現場寫下三首歌給花喬,其中一首是女團的。

她查了楚曰的資料,知道楚曰有一組女團要去參秀,正需要一首適合女團唱的歌曲。

國內做偶像的很少,只分成了演員跟歌手,這兩年才出現了愛豆,偶像這些詞。

女團以前也都是實力派歌手,不是現在流行的那種女團。

相關的歌曲更是少,有些臨時創作出來的女團歌曲,跟一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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