蕭壯壯麵無表情地轉身,給了呂台一個冷漠無情的背影。
呂台牽著兩位表弟走了一會兒,確認那些玩耍的孩子們聽不到自己說話後,才問道:「蕭伯父的女兒是否對我有誤會?」
樊伉聽不太懂呂台說什麼,劉盈聽懂了呂台委婉的問話,回答道:「她不是針對你,只是討厭呂種。」
呂台不解:「我和呂種又不是親兄弟。」
呂台很崇拜蕭何,又與蕭延是好友,可不想被蕭家的小女兒討厭。
何況他也不喜歡二叔家的堂弟,因為不喜的人連累自己評價降低,他也太虧了。
劉盈硬把自己的小胖臉扭曲出一個冷笑的表情:「呂種總愛在外面炫耀呂家多厲害,說沛縣的都是破落戶。他話裡帶上了所有呂家人,就別怪我兄弟們連你一起討厭。」
呂台臉色一沉:「他又胡說八道?」
劉盈揉了揉自己的臉,冷笑的表情真不好做,嘴角有點抽筋:「呂種就是個被寵壞的小傻子,他懂什麼?你還是和大舅好好說說,讓他管好二舅。我雖和阿母說過,但阿母是外嫁女,恐怕不好意思回家說。」
何止不好意思。
劉盈覺得阿母就是後世網絡里常見的刻板印象「二女兒」。
多子女家庭無論是否重男輕女,對二女兒都最容易忽視。二女兒往往最為獨立自強,可能自身成就也最高,但就是熱心參與家中的事,無論再累,只要家中曾經忽視自己的家人開始繞著自己轉,心裡就比吃了蜜糖還甜。
劉盈評價,冤大頭是也。
他家阿母不僅是典型的「二女兒」,還是被外祖母和小舅父的一些屁話洗了腦,心中對家裡有愧的冤大頭「二女兒」。
這事還要從呂家搬來沛縣時說起。
呂公祖上和劉家差不多,都是至少三代人沒有當官的「六國遺民」。
若在祖地,呂家比劉家更有錢有勢;但呂家被迫離開祖地,哪怕他帶來再多的錢,地位都不如沛縣本地豪強。
現代社會本地人都會抱團排擠外地人。如今財產都以土地為根基,豪強都是鄉賢,離了家鄉,更是立刻就從地頭蛇變成了蟲。
後世豪強都發展成世家郡望了,一個不糊名的科舉,強迫世家郡望住在京兆附近求官,世家郡望便廢了大半。現在六國遺民還遠不到世家郡望的程度,可想呂家被迫背井離鄉的苦楚。
這一點,從阿母和姨母婚配的年齡就可看出。
阿母與阿父成婚的時候正值雙十年華,在後世看來是風華正茂。但在此時,男子別說三四十不娶正妻,就是一輩子不娶,只要有子嗣(哪怕是過繼的子嗣),都十分正常。而女子,《秦律》有規定,「六尺二寸許嫁」,也就是十三四歲就是婚齡。
阿母大大超齡,婚事顯然被呂家的禍事耽擱了。
背井離鄉不能亂離,肯定要投奔親朋故舊,才能在陌生的地方站穩腳跟。
呂公也尋了故舊,卻不想著故舊不做人,友誼太虛假。
劉盈常被外公抱在膝頭玩耍。「相面嫁女」什麼的他沒聽外公提過,但外公曾以為他聽不懂,常當著他的面,多次和大舅父感慨沛縣令趁火打劫。
這件事《史記》中也有記載。
沛縣令是外公好友,年紀與外公相仿。外公避禍,帶全家來投,沛縣令竟然求娶他阿母。
劉盈想到這件事,牙花子都要磨碎。
後世一些人亂解讀,將「沛令善公,求之不與」解讀為「沛縣令要和呂家當親家」,甚至乾脆亂添了一筆,說是沛縣令給兒子求娶。
《史記》這一段記載得清楚明白,沒有任何可以增添的餘地。此句的意思,就是沛縣令自己求娶他阿母,甚至不一定是娶。
當然,秦國的妻妾制度遵循周禮,士大夫能有「一妻一妾」,和外公一樣老的沛縣令,自然也可以有一妻一妾。
他若求到阿母,阿母至少是個合法的妾室,說不準還能當上繼妻,後院地位可高著呢。<="<h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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