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時在工作時,大家都以花名相稱,林芳芳不太知道她們的真名,但是已經對她們的故事了如指掌。
這裡的姑娘都愛美,小雨是其中最愛美的。她睜開眼睛就跑去化妝,不把自己從頭髮絲武裝到腳後跟是不會出門的。不管在哪看到她,幾乎八成都是在照鏡子,剩下兩成是借著一切能夠反光的東西檢查自己的妝容髮型。她開朗、肆意、尖銳,像一枝長滿了刺的玫瑰,那些老男人誰都別想灌她半口酒,占到她丁點便宜。
這樣的小雨也有自己內心的隱痛,她小時候家裡很窮,但是生性愛漂亮。十二歲生日那年,她特別想要一條新裙子,媽媽答應了她,爸爸卻狠狠打了她。
於是小雨就離開了家,用從家裡偷來的一點錢坐著客車來到了林城,先是當理髮店學徒做了幾年美容美髮,後來手差點被那些藥水泡毀了,她受不了,就跑去地下商場賣衣服,老闆總想揩油,他們起過不少爭執,又一次還差點鬧進了警察局,後來老闆娘也沒給她好臉色,把她趕走了。她和朋友來歌舞廳玩的時候看到招聘信息,就直接收拾家當搬到了附近,一直做到現在。
和小雨年齡相仿、也走得最近、玩得最好的女孩叫仙仙,從外地來的,聽不出來哪的口音,只知道也是北方人。仙仙家裡比小雨家裡還要窮,窮得受不了了,媽媽跑了,爸爸也跑了,姥姥去世以後,她也離開了家鄉,出來謀生路,吃了不少苦,受了許多騙,也走錯了挺多路。最後來到這裡,不知不覺一呆就是三年了。
……
真是。
造化好開玩笑,命運愛捉弄人。
不過也還好。也許他們無法把握自己的人生,更不再是時代的主人翁,但也在這個不太磊落的小角落裡得到了一份工作,同野草一樣頑強地生活著。
小小宴會散盡,服務生們清理殘骸,女孩們回到後台重新梳妝,為即將到來的夜場做著準備。
再看眼前的白英,又開始在眼皮上,鼓搗她那支睫毛膏了。
白英看到林芳芳回了後台,不回頭的和她說話:「姐姐,今天高興了吧,你可喝了不少酒啊。」
林芳芳到她旁邊的梳妝檯坐著,翻出一管口紅補了補,「你呢?你高興嗎?」
「高興呀,為你高興。」白英好像又沒塗好睫毛,她在桌上翻來翻去,才找到一包紙巾,扯了一張,輕按著擦拭眼下的小黑點,過了一會才又開口:「怎麼這麼問?」
林芳芳不回答,突兀的問:「你這名怎麼取得?是真名嗎?」
「怎麼可能,徐哥給我起的。」白英沒在意,笑笑,又重新刷起了那隻眼的睫毛,「姐姐,我最近才知道,白英是一種草藥呢,長在黃河以南,結小紅果。」
她照著鏡子看了又看,對自己刷出的睫毛似乎還是不滿意,但是也懶得再弄,就由它去了。
白英放下睫毛膏,看著後台小小的那扇窗,窗外是漆黑骯髒的小巷,被破舊的紗窗分割成無數的小塊塊,她眼睛閃閃的:「我這幾天一直想,等我有錢了,一定要去南方,找到我那個狠心的爹,我要問他,當初為什麼把我扔在林城,為什麼不要我。最後讓他看我變得多幸福,最後瀟灑的走開!」
林芳芳看著她的側臉,溫和的笑著:「一定會有那麼一天的。」
「我也相信。」白英也笑了,她從自己的妝檯抽屜里翻出一頁剪下來的雜誌,雙手壓在了林芳芳的桌面上展平:「做完這件事,我唯一的遺憾也了了,就打算去我最想去的地方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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