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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千雪參加完高考出的國,倆人同在自由美利堅,但根本不在一個城市。

他們平常不見面,也不怎麼說話,秦淮一也不知道她這是跟誰學的,輕嘆了口氣:「我沒你玩兒的花,以為你叫我有事才出來的,我這會兒困得要死,回去睡覺了,恕難奉陪。」

秦淮一的手機放在口袋裡,宋晚約他見面,他沒有回。

說起來,他們有兩年多沒見了。

宋晚到家放下東西,徑直回了臥室。

她的課桌在臥室只占了一個角落,上面一摞摞的教輔書終於可以扔掉了。

她什麼也沒有想,隨手拿起那本《海的女兒》,書是舊的,唯有一頁折角,上面有兩行字用筆畫了橫線:

小人魚穿著絲綢,帶著金飾,托著新嫁娘的披紗。可是她的耳朵聽不見這歡快的樂曲,她的眼睛看不見這聖神的儀式,她想起了她要滅亡的早晨。

——《海的女兒》

宋晚不記得這是她什麼時候做的標記,可能是小時候覺得書中的人魚成了啞巴,很可憐。也可能是覺得她沒和王子在一起,很惋惜。

她想不起自己勾畫這個句子的理由是什麼,只覺得單獨放在此刻好像尤為應景。

她是故事裡的啞巴人魚。

手機震動一下,秦淮一回了消息。

一班秦淮一:【好,地點你定。】

啞巴能怎麼辦呢,啞巴還是想要見他。

晚安的晚:【晚上七點,麻辣小廚。】

宋晚是特意挑了這個地方的。

宋萍之前在麻辣小廚當收銀,隔三差五就往家裡拿菜,宋晚早就吃過了,菜單上最少有一半她都吃過,但她從來沒消費過。

她想走進這家店裡,和別人一樣慢慢地坐下吃。

她還是沒放棄「去和別人一樣」這件事。

晚上七點,宋晚準時到了麻辣小廚門口,秦淮一還和以前一樣,習慣早到,已經站在門口等她。

他出門前應該換過衣服,和上午那件不一樣。

宋晚穿了衣櫃裡最漂亮的裙子,還擦了點口紅。

她本來還想描一下眉毛的,可是沒畫過,描得一邊粗一邊細,又擦掉了。

是秦淮一先開口:「好久不見。」

「好久不見。」宋晚低頭,勾了勾嘴角,「我們進去吧。」

秦淮一之前很喜歡吃這家的菜,沈昭開玩笑說如果老闆的房子新裝修,起碼屋裡的每一塊地磚都是他吃出來的。

宋晚和秦淮一進去找了個位置坐,點了幾樣菜。

秦淮一從坐下開始,眼睛就在她身上沒移開過,他也想好好看看她。

秦淮一問她:「怎麼忽然想見我。」

「秦淮一,我考上東大了。」宋晚說。

「這兩年辛苦嗎。」

「辛苦,但值得。」宋晚笑了下,「你們什麼時候開學。」

「還有半個月吧。」

他們明明很久沒見過了,這樣面對面坐著說話,總給人一種他們還很熟絡的錯覺。

秦淮一和以前一樣,又不一樣。

他好像比高二那年更高了一點,五官也越發硬朗了。

他們這頓飯並沒有吃很久,邊吃邊聊天。

宋晚想看看他的學校,秦淮一就拿出手機給她翻照片,相冊里一閃而過的每一個畫面,都是沒有宋晚的另一個世界。

那些場景對於宋晚來說無比華貴,又陌生。

好似水手在甲板上跳舞,她淹沒在人群鼓樂之中,隔海相望王子高高在上的殿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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