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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H(寄)

林旭東注意到郵戳上的時間,兩封信的時間間隔好幾個月,但都是在他出事之後。

可是,他出事後怎麼可能還有信送進來呢?!

她不是已經……

林旭東快速將信翻面,再看寄信郵戳的時間,一個在他出事前一個在他出事後。

他還是覺得匪夷所思,立馬拆開信件,按照時間順序看。

第一封信。

DONG:

展信悅。

我有一個驚喜要告訴你,你要不要猜一猜?我爸媽已經決定要帶我搬去雲城,之前跟你說有望去看你比賽,現在百分百可以落實。嗯……或許你收到信的時候,我已經在雲城,到時候一定要告訴我你的名字,這樣我才能在觀賽區為你吶喊助威啊!我們比賽場見。^_^

這封信是在林旭東出事前寄出的,到的時候他人在醫院。他醒來後沉浸在低迷的情緒里,再沒有去過傳達室。

信紙被放下,它的右邊有很明顯的褶皺,是被緊攥後的痕跡。

第二封信。

DONG:

展信佳。

很抱歉,沒能去現場看你比賽,是我失約了。事出有因,我前段時間出意外,住了很長時間的院,後來也一直在養傷,傷的是右臂,以至寫信不便。現在傷好,便向你解釋情況。

不知道你有沒有再給我寫信。或許你有回信,但沒有收到我的回信,只能再次說聲抱歉。我原是想到雲城後確定新地址再給你寄一封信,可突遭事故,計劃被打亂。

這是我的新地址:雲城市無荷區青江路友林小區。(沒有專屬信箱,寄門衛室即可。)

期待你的回信。

SH

林旭東心情複雜,難以言喻。

沈雪沒死,她竟然沒死!

他明明去醫院確認過,沈雪死了。

是哪裡搞錯了?

林旭東反覆掃視信的內容,看著熟悉的落款「SH」,看著「傷的是右臂」,驀地想起車禍時他聽見的聲音。他腦海里赫然閃過盛雪的臉,那有那句「我叫盛雪,盛大的盛,白雪皚皚的雪。」

盛雪說過,她出過車禍。她右臂有傷,還因為喜歡冬季兩項,特意將掩蓋疤痕的文身設計成射擊會用到的小口徑步|槍。

他前段時間和盛雪視頻,正巧看到她在看信,她說她不知道那個人的姓名,但那個人是冬季兩項運動員,收信地址是雲際體育中心。

這些巧合,讓林旭東在想,有沒有一種可能,當初是他搞錯了,不是沈雪,而是盛雪。不是相似的聲音,就是一個人。

林旭東被自己震驚,越想越覺得可能。哪來那麼多巧合,即便真是巧合,也恰恰印證了他的猜想。

【作者有話要說】

地址是編的。

PS:

寄信不像寄快遞,沒有電話這一項。寫信的時候,收信地址越詳細越好,如果是家庭地址最好精準到門牌號,不然容易丟信。(本章女主的地址設定是大學學校地址。)

寄信地址寫不寫在信封上都可(可詳/簡/無),最好是寫,寫在收信地址下方。(本文設定是有寫寄信地址的。)

信從寄出到收信,一般情況是省內3~5天左右,省外7天左右。(本文設定是5~7天。)

第100章 溯前追往史(二)

林旭東坐在床沿, 一手攥著信紙,一手拿著手機。<="<h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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