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葉欣道:「小孩子不懂事,難免胡來。那些敏感人物,咱們敬而遠之,不惹麻煩。」

大家紛紛點頭,都不是笨的,知道什麼該什麼不該。

葉欣又問起王小薇的親事來:「現在也三月了,日子定了嗎?」

王小薇點頭,「正要通知你們呢。已經商量了,這個周末我跟他去趕集買些東西。本來是打算去縣城的,但上月底的事情鬧得,覺得還是暫時不去了,鎮上將就著買一些就好。」

鄭文文覺得王小薇這樣委屈了,忍不住說:「結婚都不去縣城買兩身新衣裳,不像樣。之前王有為結婚都去了的,你也該去。孟家那邊本來就是高攀你,這時候就該讓他們出出血,不然覺得你好娶似的,以後不珍惜。」

王小薇卻是嘆了口氣,搖搖頭:「不用這樣。我對那些不講究,倒覺得他不如把錢交給我,以後過日子用。我個子高,在這邊買衣裳還難買到合適的呢,我自己做也行的,反正我都習慣自己做衣裳穿的。」

鄭文文就不多說什麼了,「你覺著好就行。」

葉欣道:「其實也不急著這時候去,等以後平穩了,再安安心心去買。」

王小薇點點頭,「我也是這麼想的。去縣城畢竟比較麻煩,我現在要上課,不如在寒暑假的時候,找一個好日子去。」

葉欣接著說雞蛋已經給她攢了六七十了,還有醃好的鹹鴨蛋,還有好幾斤瓜子,問什麼時候給她。王小薇感激她心好,也有些哭笑不得:「哪用那麼多。」商量一陣之後,讓她也到時候也喊沈卓來一起吃喜酒。

葉欣想起沈卓上次就是吃酒席鬧得亂七八糟的,不願讓他去了:「之前秋蘭嫂子的堂弟跟他有同窗情誼,才叫他去的。現在不用叫他。」

王小薇笑道:「王有為結婚的時候你們就一起去了,到我了,你們也要一起來。你倆那麼好,來了也是給我沾沾好運,以後我日子跟你們一樣順心就好了。」她說起這個倒是大大方方的,不會跟其他小姑娘一樣害羞不好意思。

葉欣見她盛情邀請,只好答應了:「好,到時候我們一定去。」

王小薇最後又強調了一遍日期,下個周六,三月十一,讓她們都去。她也會邀請所有知青,算是她這邊的親友了,知青都這樣。

大家都紛紛恭喜,表示一定會到,又有了幾分喜慶熱鬧。

葉欣回到家,就跟沈卓說了這事。

沈卓心中算了算日子,點頭:「那天正好沒輪值。」

葉欣嗯了聲,瞥他一眼,叮囑:「這次不許喝酒啊。」

沈卓立刻表示:「絕對不喝。」

不過這都第二次喝人家喜酒了,心裡不免有些痒痒的,拉她過來,試探著說:「咱們明年也結婚。」

葉欣哼了聲,「你這破爛屋子還沒弄好呢,有錢辦酒嗎?想太早了你。」

沈卓略略皺眉,卻也知道不能心急,不能委屈她了,只好嘆口氣,「那咱們把屋子弄好了再說。」

見她要推開他了,他不願鬆開,反而把她摟進懷裡,哄道:「那先親一下。」

王小薇結婚之前,新知青先到了。

這次葉欣就沒有去迎接了,其他人也沒有這個好奇心,是大隊長獨自去接回來的。

大家見到今年的新知青,都有些驚訝。這位新知青叫崔時宇,今年十八歲,來自北方,長得有一米八個子,身材勻稱,五官挺俊,可以說劍眉星目。衣服也穿得挺新潮,跟其他人很不一樣。

他說起話來很利落開朗的模樣,嘴邊總是帶著笑,卻不是那麼溫和友善,有幾分桀驁不馴的意味。

如果他長得不好穿得不好,這樣的神態,就是小混混了,但他這樣的,就有些書上說的風流人物模樣。一雙似笑非笑的桃花眼,說話好聽,很是招小姑娘喜歡。

鄭文文乍一看,都有些看愣。劉紅霞更是紅了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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