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不在乎他們道歉的態度和語氣,也不在乎他們是否真心實意,但有這句對不起就夠了。
她應該得到這句對不起。
她還應該得到很多句對不起。
這只是第一句。
班上人開始竊竊私語,討論江頌受了什麼刺激,怎麼突然剛起來了。
江頌視線掃過他們,眼神路過前門時,和門外的李邇對視上,他好像一直在那兒,也目睹了全程,因為他把斜斜插在口袋裡的那隻手拿出來,在空中,沖她豎了一個大拇指。
江頌方才的氣勢和平靜瞬間沒了,她現在莫名有一種狐假虎威被人發現了的感覺。
李邇走到座位坐下,沒看她,但在對她說話。
「記得我那天說的嗎?」
江頌不解地側頭,「什麼?」
他下巴朝丁薇的方向抬了下,「我在她的好朋友那兒,聽到了一個全新的你。」
江頌記得。
「就是剛剛那樣的。」
沒那麼強大,但不卑不亢,沒那麼外向,也有三兩朋友,和同學的關係稱得上友好共處,文靜,但絕不自卑,看見熱鬧也會笑,不是現在這樣的。
江頌好像突然被他這句話點醒。
一直以來,她都忘了一件事。
忘了,自己是個什麼樣的人。
曾經是什麼樣。
現在是什麼樣。
成長的路上總會丟掉一些東西,有人丟掉理想,有人丟掉信仰,有人可能只是落下一片玫瑰花瓣。
她比較嚴重。
弄丟了自己。
這三年聽到的流言太多,受到的惡意也太大,嘲笑聲裹挾著她,於是她往裡逃,把自己封閉起來,躲進洞裡。
但洞不隔音,她還是能聽見那些聲音,她開始相信他們口中的自己,也接納他們口中的自己。
自卑,敏感,孤僻。
這些詞從前和她不相干的。
但如今連她自己都相信了。
他們嘲笑她身上的魚腥味,可她家從她出生前就在賣魚了,她是在魚攤上長大的,如果真的有,從前就該有人拿這件事來笑她了。
她往裡逃的太久,忘了她是能向外掙脫的。
對。
她是能掙脫的。
———
江頌和張文萍在舅舅家住到了九月的最後一天,可能是家裡缺了做飯的「保姆」,也可能是國慶假期來臨,魚攤上少了免費的「傭人」,江華親自來舅舅家「請」張文萍回家。
他臉上堆著笑,舅舅說什麼都點頭哈腰,在張文萍面前極盡表現,十幾年沒喊過老婆的人,居然說了句老婆我錯了。
他說他以後絕對會改,他說他再也不喝酒了,他說他再動手就不是人。
江頌聽他說過這樣的話,不下十次了。
他每次都這麼說,保證的話永遠在下次,下次,下下次。
江頌不知道哪次算是下次。
她知道,江華這種人,這輩子算定型了,他永遠不會改的,他永遠不會覺得自己錯了的,刻在
骨子裡的大男子主義和根深蒂固的「頂樑柱」觀念讓他覺得自己是家裡的一家之主,家裡的女人離不了他的,他是這個家的天。
她對江華的保證和發誓嗤之以鼻。
但張文萍信了。
還幸福地笑了。
明明才來舅舅家的那一晚,她還和江頌一起窩在小床上,說媽媽當初應該聽你的話,跟他離婚的。
男人隨口說兩句動聽的話,她就好了傷疤忘了痛。
江頌覺得她要麼是被愛情沖昏了頭腦,要麼是被人下了蠱。
她更偏向後一種。
畢竟張文萍和江華之間,真的很難看出有愛情。
也可能曾經有,如今也被生活的雞毛蒜皮和歲月的無情生生磨滅了。
她阻止不了張文萍迫不及待跟著江華回家的腳步,畢竟法律上,張文萍還是他的妻子,生理上,她也是他的女兒。
江天豪這段時間一直住在家裡,江華不會打他的,罵都很少,畢竟他是他的寶貝兒子。
國慶第一天的早上,江頌坐上了開往奶奶家的公交車,邊上跟著江天豪。
江天豪挺不情願的,他是被張文萍趕來的,張文萍嫌他在城裡待著整天像只野猴子一樣,這家竄到那家,一天到晚淨惹事,讓他跟江頌一塊兒回鄉下磨磨性子。<="<h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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