趙鳴:……我到底是做錯了什麼,要受這種苦……
「別看他槍是假的。」她說,「要突突咱倆的心情,那可是真的。」
因為這玩具槍「突突」的聲音實在太響了,還五顏六色到處亂閃。
半夜裡給他倆差點兒嚇得半身不遂。
她和趙鳴煩死了,兩人一合計——「把這突突丟水裡泡泡?」
果然,對付小照這種兔崽子,就是要出奇招。
從水裡拿出來果然不響了,這下可算是消停了,再不敢買這種有動靜的給趙小照。
可是……
張宛看著自己手中真的槍,再看趙小照。
往事已經不可追憶了。
在這裡,別說火銃了,刀劍箭、哪怕是棍子,都是真的會死人的。
她摸了摸趙小照的頭,到底是親媽啊,還是心疼兒子的。
人家穿越的,一人吃飽,全家不餓。
他們倒好,一人倒霉,三人遭殃。
她仔細看看兒子的系統,還能不能翻出什麼有用的。
現在,什麼令人聞風喪膽啥啥的都不提了,先保住他們一家三口的命再說吧。
「媽媽,你找什麼呢?」
「哈利波特的隱身衣。」
東方的巫術不太夠,得看看西方的魔法了。
張宛嘆氣:「李廣怎麼就死了呢?」
他確實不是個好東西,早已有取死之道,可是……
打狗也得看主人,當年弄汪直,還不過只是個貶謫。
也是先帝強硬,所以汪直留了一條命。
哎,如今弄李廣,竟然直接就弄死了?!
趙鳴啊趙鳴,你看看,這就是差距啊。
*
雖然李廣確實惡貫滿盈,和張家兄弟也是一丘之貉。
不過,趙鳴真的沒有想讓他,也沒打算讓別人弄死他。
「這是什麼?」
「陛下,是《問刑條例》。」
大明人,都知道《大明律》。
明太祖朱元璋,總結歷代法律施行的經驗教訓制定而成的。
主旨就六個字——治亂世、用重典!
嚴刑峻法,以除貪賄!
老朱的手段,大家都是有目共睹的。
按《大明律》,貪污八十貫、就是死刑。
至於怎麼死,朱元璋還玩出了個花樣,叫做「剝皮揎草」。
顧名思義,是把犯人的人皮剝下來,且要完整,不然沒辦法進行下一步。
完整的人皮剝下來後才能做成袋狀,在裡面填充稻草,然後懸掛示眾。
路人:………
當然,這「剝皮揎草」最後有沒有真的施行、施行了多少次,不好說。
就像也不可能真的貪污八十貫就全都砍頭了,那大明豈不是沒官了。
把大明所有官員,都拉到一處
統統槍斃,也許有被冤枉的。
但如果只槍斃一半,但一定有眾多漏網之魚。
不過,朱元璋死後,這條法律不說一紙空文,也確實很少被執行。
可一紙空文,總歸也是文。
大明律,總歸是一把懸在貪官污吏頭上的利刃、閃閃發光。
偶爾有海瑞這種死腦筋要給你來硬的,想要給你上上國法的時候,至少也有個依據不是。
不過,老朱雖然不喜歡與時俱進,但律法總歸是要修訂的。
畢竟,治亂世、用重典。
那如今是盛世太平,天子自然要寬容待下,不好老是去剝人家的人皮到處懸掛。
《大明律》、祖宗之法不能動,但可以搞一些補充條款,就是條例。
明中期後,條例數量越來越多,不乏前後混雜矛盾,需要整理修訂。
朱佑上台不久,這項工作就開始了。
這是一項大工程,功在當代,至少也能利一段時間。
這好幾年也整理修訂了好幾百條,估摸著再有那麼三五年,就能頒行天下了。
趙鳴不是搞法律的,看這些頭疼,之前都暫且放在一邊,只一心一意忙他的大業。
今日偶然看了一條,卻是來勁兒了。
「這什麼意思?!」
貪污罪的最高刑罰本是死刑,這修訂版直接改為了「發附近衛所充軍」。
這不是說所有貪污犯都能發出去充軍,而是說「最高」刑罰就是充軍。
「沒想到大明這麼有人文精神。」
經濟犯罪都不判死刑的。
用不了多久,殺人也不用砍頭了。
再往後,造反也不過如此。
趙鳴看著手邊的寶貝兒,他搓出來十幾隻槍,說不飄的忘乎所以,那是絕對不可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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