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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們之間沒有基本的平等,也很難談什麼真愛。所謂的愛,都不過是皇帝單方面的施捨而已。

朱佑對張皇后,算是與眾不同了。

和這個時代芸芸眾生不同,尤其是哪些囿於後宅的女子不同。

錢錦的身上,總是有著無窮無盡的生命力。

她的臉上,似乎就寫著「不妥協」三個字。

她曾也說過:「雖然生做女兒也沒什麼不好,但若是男子,自然能夠去開創一番事業。」

能讀書的,便讀書科舉。

讀書不成的,便還可經商做買賣。

再不行的,總歸有田的種田,有工的做工,天地總是廣闊的。

「我爹小時候,是將我和哥哥弟弟們一起教養的,我也從來不輸給他們,可是……」

可是似乎也沒有什麼用。

「殿下,我想合離,實在不行,就讓顧選休了我,我也無所謂。」

她和顧選,便是恩斷義絕了。

張宛認真說:「若只是合離,縱然他不願意,我也可以說上兩句。」

可想要兩個女兒都跟著母親,是有幾分難辦的。。

就算是現代,父母離婚,有兩個孩子的,大部分也是一人一個。

若兩個太小,倒是可以都判給母親。

若是再大一些,確實也可以自己做主了。可這不是不大不小麼。

「如果你們姐妹倆一定得分開,必須要一個跟爸爸,一個跟媽媽,那你怎麼選?」

這話說的,小女兒立刻就哭了起來。

「不,我不要和姐姐分開……」

張宛決不是想當什麼封建社會的衛道士。

錢錦一個土生土長的古代女子,都有膽量離婚,有膽量帶著孩子,縱然娘家不接納,她也不怕。

她用這樣的勇氣,她絕對應該百般支持,但她還想做的更多一點。

「皇后娘娘,我……」

顧鴛大概是想說什麼,又覺得難以啟齒。

但張宛其實已經開出來了,神色頓時嚴肅了起來。

她問:「你這雙腳,是裹了足嗎?」

所謂纏足,大家都懂。

用布將女性雙腳緊緊纏裹,使之畸形變小。

一般需要從四五歲起便開始纏足,因為當時骨頭還是軟的,直到成年骨骼定型後方將布帶解開。

這纏足始於北宋後期,興起於南宋。

明清時期,更是纏足之風盛行,各階層的女子不論貧富貴賤,都有纏足者。

方絢的《香蓮品藻》說——「醜婦幸足小邀旁人譽」。

只要三寸金蓮纏得好,即使容貌平庸、也會受到稱讚。

反之哪怕是螓首蛾眉、朱唇皓齒,只要裙底蓮船盈尺,便大煞風景,最多落個「半截美人」之名而被人嗤之以鼻。

明朝的時候還只多數是裹腳,寬度窄,而非長度短。

到了清朝,便是流行所謂的三寸金蓮。

三寸就是十厘米,這不就是殘廢了麼。

把一雙正常的腳纏成這般模樣,一個正常人變成殘疾人。從個體來說,她們要受多大的痛苦自不言喻

從女性來說,有一雙這樣的腳,那更是什麼都不用幹了、也什麼都不能幹了。

裹足會怎樣?

「裹足,自然不前。」

既不能勞動,也不好出門。

只有困守家中,甚至站立、行走都要扶牆靠壁。

這樣一來,所謂的「男主外,女主內」自然就順理成章,「男強女弱」也就成了天理。

女子如有什麼不滿、反抗,就更是難上加難了,唯有忍氣吞聲,聽任擺布。

所以,宮中的宮女是從來不要纏過足的。

這纏了足的,還怎麼辦事。

這纏足是什麼,不是「蓮步娉婷」、「踏春有跡」、「步月無聲」、「一彎軟玉凌波小,兩瓣紅蓮落步輕」。

是父權、是夫權,是壓迫。

——恐她輕走出房門,千纏萬裹來約束。

錢錦冷靜地說:「縱然夫君背叛,那也沒什麼。但我決不許顧家如此磋磨我的女兒,折斷我女兒的羽翼。」

「好。」張宛說,「但若我以皇后的身份,准了你們合離,顧選必然不服,別的官員想來也不服,覺得是我以權欺人。」

其實,他們平日裡以權欺人、以勢壓人的時候還少麼。<="<h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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