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簡琢沒來由地嘔吐。

每天回家都哭泣。

他再次憎恨自己的軟弱。

對別人來說不是多大的事,怎麼他就承受不住?

一丁點壓力都可以把他壓垮嗎?

魏風找過他好幾次。

嫌棄地說:「這樣的活你也做?」

「正經工作,有什麼干不得?」

「幹上一百年也買不起我一塊表。」

「你不如住我這來,我給你發一個月五萬塊零用錢。」

簡琢打了個突:「什麼意思?」

魏風笑眯眯:「包/養你的意思。」

沒等簡琢拒絕。

魏風補充:「對了,假如你要找我,記得把姓程的東西都給扔了,我這可不放破爛。」

簡琢罵了一句髒話,掛了。

真是霉星高照。

簡琢渾渾噩噩、窩窩囊囊繼續上班。

這天回到家,突然有幾個人找上門,為首的陌生男人自稱才是他的真正房東。

簡琢如當頭被擊一棒。

慌張張對了半天,才發現自己是被詐騙。

報了警。

但無濟於事。

房東勒令他兩天搬出。

簡琢申辯自己付了一年房租,也有合同。

房東不管。

簡琢請他再寬限幾天。

房東怎麼也不肯。

簡琢賭氣和他爭起來,打算拖一天是一天,起碼拖到他拿到上個月工資。

隔日晚上,簡琢半夜九點半回到小區,路過垃圾站,看到好多眼熟的物件被扔擲在垃圾桶附近,拾荒老人正在撿拾。

他連忙上前,仔細一看,不是程明綸的遺物是什麼?

房東要趕他走,趁他不在,把他的東西都扔出來了。

一瞬間,渾身的血都往腦袋裡沖。

簡琢氣得簌簌發抖。

他撲上去搶奪:「別動!這是我的東西!」

老頭兒耍賴:「我撿到就是我的!」

推搡中,簡琢打了老頭兒。

有人報警,警察很快趕來,把他抓住。

凌晨兩點。

簡琢猶豫再三,給陸嘉瑞打了電話。

煎熬了不知多久。

有人來保釋他。

簡琢羞愧地去見,看清來人,如冰水澆背。

——來的是陸霆。

第21章

接到陸嘉瑞來電時,陸霆還未睡下。

他獨自坐在露台飲酒。

雲端一輪皎潔明月,邊際模糊,像潑了水的白顏料,在靛藍穹紙上揉融。

夜靜更深,留聲機在放一首古典樂,悠揚綿緩的聲音像是潮汐涌動,輕輕地舔舐河岸。

近來他幾乎每晚例牌一瓶烈酒,有時還不夠。

醉鄉不住住何鄉呢?

閉上眼,總夢見以前的事。

簡琢兩歲時,他實在是想念弟弟,回來就近上學。

在此之前他不怎麼在家,都說小嬰兒沒有記憶,他們的人生那樣短暫,一星期不見就很遙遠,但他的弟弟卻能把他記牢。

到夜裡,小小寶貝變成越/獄/犯,那麼聰明,知道裝睡,墊起枕頭爬高高,翻過嬰兒床的柵欄,跋山涉水,找到哥哥的房間要一起睡覺。

那一團香香軟軟的小東西偷偷鑽進懷裡,他的心都化了。

這事第一次發生嚇到了保姆。

後來,習以為常。

父母葬禮結束的那幾晚,還是高中生的陸霆也很迷茫,他也不是天生的鋼鐵心腸,百毒不侵。

他與弟弟相擁睡覺才能安心。

小簡琢似乎依稀知道自己只剩下哥哥,夜裡要緊攥住他的衣服才肯睡,稍離開一會兒便哭鬧。

以前小簡琢自嬰兒時期起有個阿貝貝,是根小胡蘿蔔毛絨布偶,被壓扁了,變成胡蘿蔔乾,從此也不要了,哥哥是他新的阿貝貝,再也沒換過。

有次,少年陸霆把這事告訴朋友。

朋友駭然:「多煩人吶!」

陸霆不滿:「哪裡煩人?那麼可愛!」

差點因此絕交。

朋友們明白過來,陸霆的弟弟是他的逆鱗,丁點壞話都不能說。膽敢嫌棄一句,陸霆就變成暴君。

只要他的寶貝弟弟依偎在他心口,他就有無窮的能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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