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好吧。
暫且先當作在大明聘用童工確實不犯法。
陳馥野確實是在認真考慮這個選擇,沒開玩笑。
——就怕小鬼頭在開玩笑。
畢竟小孩子嘛,新鮮感上頭,那會兒當成遊戲玩得開心,現在要是真的當成了工作,誰知道又能幹得怎麼樣呢?萬一沒過多久就厭煩了,撂挑子不幹了呢?
她也是要賺錢的,她還有大把的雄心壯志沒完成呢。
不過,反過來說,其實陳馥野也不放心他們在別處打工。
萬一小鬼頭們遇到什麼剋扣工資的萬惡資本家,或者遇到黑店,被壞人被坑了——甚至,被拐賣了可怎麼辦!?
而且陳馥野心裡也確實有點想幫他們攢錢,且不論開古玩店什麼的,如果小孩子真想攢錢完成夢想,無論實現與否,參與這個過程總是好的。
很猶豫。
一時想不出更好的辦法,而望海樓提供的其他員工信息也沒什麼特別想選的,陳馥野便先托人將這沓信息表送了回去。
她打算找三小隻嚴肅地商量一下這個問題。
如果想賺錢,想開屬於自己的古玩店,那就得好好干。
第71進一章
鑒寶的關鍵是動作要華麗。……
又靠著三人營業了兩天, 也是又攢了兩天錢。江靈甚至抽空把吉祥物做了個大致的半成品出來。
看著那花花綠綠的巨大佛像皮套,陳馥野和金芸心站前前面,陷入了沉思:「……」
「說實話, 感覺怎麼樣?」江靈自信伸手。
金芸心走上前, 左看看右看看, 一會兒把布料扯起來,一會兒蹲下去研究,最後站起身。
「我之前以為, 你說的『做一個吉祥物』出來, 意思是做一個實心的吉祥物出來……」她說。
陳馥野微微仰臉,十分懷疑地看向眼前這團不明物體:「嗯, 我也是。」
「實心的?」江靈不以為然,「那得用多少材料啊?我這可都是這段時間從各種渠道收集過來的布料,沒花一分錢呢。」
「所以,你這個東西最後要怎樣變成一個吉祥物?」陳馥野問。
這完全就是一身皮套而已。
「看不出來嗎?」江靈扭頭,把胳膊往大佛的袖子裡面一套,「找個人塞進去不就行了。」
兩人:「……」
金芸心看向陳馥野,捂嘴小聲道:「我們還有找人扮演吉祥物的工資預算嗎?」
陳馥野:「那是當然沒有了。」
「是嗎。那等你成品做出來了, 你打算自己扮演?」她又問。
江靈想了想, 隨後回答:「我不太確定你這句話開沒開嘲諷,但是你要是真問的話……」
說著,她把那顆半成品佛頭往腦袋上一套,露出一雙眼睛:「不僅是扮演,我還能穿著這玩意跳舞呢!你們想想,大佛在店鋪門口跳kpop,這誰看了能忍住不過來圍觀?」
由於她的這個手工作品還是半成品,所以目前來看, 這個大佛套身上的效果跟紙紮人似的,非常陰間,所以陳馥野對她說的話很懷疑。
當然了,也不是說紙紮人跳kpop不夠吸引眼球。吸引肯定是吸引的,但畢竟自己開的是奶茶店,不是壽衣店,這玩意跳舞除了讓人驚恐側目以外,也帶來不了什麼實際的經濟效應。
所以這個吉祥物距離正式問世恐怕還需要打磨一段時間。
中
午,三人約著去隔壁街上吃了頓烤鴨。
現烤現切的那種,味道很是驚喜,皮薄肉嫩,鴨皮金黃油亮,卷餅夾黃瓜蔥絲,醬汁甜蜜。原本先只是路過時金芸心提了一嘴,說「這家店好香啊!」,結果就被老闆聽見了,熱情拉著試吃。
這一試吃不要緊,讓人直接胃口大開,正好又餓得不行了,便爽快地點了兩隻。
然而,最後沒能成功吃完。烤鴨雖好吃,一下吃太多也確實膩,只好花了五文錢盒裝打包,留著當晚飯加菜了。
吃完午飯,她們兩人回去,陳馥野將行囊一挎,互相道別。
另走它路去也。
行囊鼓鼓囊囊的,被小心摟在懷裡。
來往路過的人,估計誰也想不到,裡面正裝著一件形狀古怪,來源更古怪的青銅器(準確地說是兩半)。
沒錯。
現在,正是要到那個地方去。
陳馥野要去那個她唯一算得上相識的,對這些古物珍寶頗有研究的人那裡去。
——烏衣巷。
去烏衣巷走不了康莊大道,得走小路。陳馥野自覺多少沾點路痴屬性,要不是秦淮水街每天走了太多遍,否則該迷路照樣迷路。
上次去是房守仁領著走的,後面也沒再走過第二遍,印象已經非常淡泊。只記得是要從國子監那個出口走出去,再後面的路線,則完全不記得了。
環視著街上來往的路人,陳馥野咬咬牙,打算問路。
但是烏衣巷的性質特殊,估計問一般人,別人反而得一愣一愣的。這並不是因為烏衣巷不出名,恰恰相反,正是因為太出名了,所以明面上的那個「烏衣巷」,現在仍然是人人皆知的地方,並且明朝時期,楊慎還在這裡創辦了烏衣學社,名氣很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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