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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春時期養成的自卑大概就是從那時初見端倪,儘管他做了很多努力,卻始終沒有融入班集體。

剛開始他以為是自己太敏感,他感覺好像所有人都在躲著他走。直到一天他走進班級,路過班裡最漂亮的那個姑娘時,女孩兒鄙夷地向座位裡邊躲了躲,捏著鼻子厭惡地說:「好大的味道。」

他很愛乾淨,身上不可能有味道。但是看到突然哄然大笑的同學,他整個人都木在了原地。羞恥、憤怒和隱藏的全部自卑在一瞬間衝上了他的大腦,他在瀕臨爆發的邊緣止步,然後垂下了頭,回到了自己的座位。

那天之後,他很少說話了。以前他愛說愛笑,現在覺得上學都是一件很難受的事情。而且,那天以後,他開始經歷霸凌。

老街口有一個賣烤紅薯的老大爺,他家的紅薯外皮總是髒兮兮的,但是掰開以後,裡邊的肉黃澄澄的,香氣和熱氣一起湧出來,吃到嘴裡特別甜,兩塊錢就能得到一個大的,可以解決一頓晚飯。

貝初的父母為了讓他和同學一樣參加補習班,開始沒日沒夜的打工,每天沒時間給他做飯,他就去買個紅薯,蹲在老爺爺的爐子旁邊啃,往往啃得臉上手上都是灰。

他的整個青春期都是灰濛濛的,和老街一樣,逼仄狹窄,照進來的陽光似乎都被經年的污垢吸收,無論是什麼時候,都是灰暗陳舊的。

這樣日復一日沒有概念的時間流逝中,他第一次見到邵意。

那時候邵意剛二十出頭的年紀,個子很高很高,腿長的過分,長了一張好看到讓老街所有大姑娘小媳婦為之側目的臉。他不知道是從哪裡來的,突然就出現在了老街街口,他抱著把半新不舊的吉他,身後有兩個拿著樂器的同伴,從此在賣紅薯的大爺對面安下攤位,在這裡駐唱。

那是個冬天,貝初穿著羽絨服蹲在街邊,看那個年輕男生裹了件老土的綠色軍大衣。常人穿了顯得廉價的衣裳,放他身上突然時尚了起來。

老街沒見過這樣的人,很多人圍過去看。那個帶男生就帶著笑說:「我們是個樂隊,還沒起名字,以後在這兒唱歌,就叫老街樂隊吧。」

然後,眾人竊竊私語中,男生唱了第一首歌,貝初聽他唱的第一首歌,是張信哲的《信仰》。

他捧著地瓜,蹲在地上,呆呆地從人群的縫隙看過去。男生投入地唱著情歌,牆邊積了沉垢烏禿禿的燈泡散著微弱的光,落在男生俊朗的臉上,溫柔的聲線似乎把所有的喧雜都壓了下去,他只能聽到他的聲音。

那天,是上初中以來在經歷了無數次的欺負以後,他第一次哭了出來。

紅薯是甜的,眼淚苦咸,混雜在一起,有股子奇怪的味道。

他不知道自己為什麼聽情歌能聽哭,但是知道,他很喜歡聽那個人唱歌。

那天開始,邵意和他的兩個同伴就在老街住下了,每天唱歌,有很多人捧場,給錢的不多,貝初每天都蹲在馬路對面聽,也沒給過錢。

有人對他們說三道四,說他們不找個好工作養活自己,每天賣唱,沒出息。

流言蜚語往往在市井發酵得最快,但是三個人沒有一天停下,他們開始不拘於老街,去城市裡各個人流量大的地方表演。貝初悄悄地跟著,在他自由的時間裡,他沒落下過他們任何一場演出。

不過他們依然不火,生活開始拮据。有一天晚上下了補習班回家,已經十一點多了, 他看到邵意蹲在一家燒烤店門口洗盤子。

那雙修長漂亮的用來彈吉他的手,不得不沾染俗世污垢。男生咬著個棒棒糖,穿著人字拖,在招惹了不少蚊蟲的昏暗燈光下,漫不經心地幹活兒。

貝初要經過這條路回家,但是不知怎麼的,他不敢。他躲在一根粗壯的電線桿後邊,悄悄地偷看他。男生輪廓優美的側臉在朦朧的燈光下像是開了層濾鏡,老街的熙熙攘攘褪去以後,路上的燈光都滅了大半,就男生那一塊兒顯得特別明顯。

貝初覺得,他以後一定是個不凡的人,因為他看起來那麼強大,那麼色彩鮮明。

他等到男生進了店才跑回家,到家的時候心臟砰砰跳,他不知道是因為跑得太急還是別的什麼原因,但是他今天在學校受的委屈好像都不算什麼了,他久違得高興了起來。

老街的幾個寒暑過去,貝初上高中了。邵意的年紀也越來越大,依然在唱歌。

這裡的人們和他們混熟了,知道這是個性格很好的小伙子,有時候不避諱地直說,讓他們不要再唱了,沒出路。

那個穿著人字拖大褲衩的男生狹長的眼睛彎起,舔了下唇,隨後大大咧咧地說:「我們就是愛唱。」

他沒放棄,他樂隊裡的兩個人也沒放棄,三個人像是篤定了,一定有一天能出人頭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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