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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6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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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姐,阿浓少爷应该不在这里。”

这地方什么三教九流的都有,陈高怕出什么事,见安沅没找到人就催着走。

安沅站着没动。

她有种直觉,直觉沈浓就在这个地方。

再次环顾了肮脏的箱子,安沅视线落在了石头砌的垃圾箱上,箱子上面搭了一层灰黑看不清原本颜色的破布。

“小姐那里脏……”

陈高说话的期间,安沅已经掀开了那张布。

布一掀开,一只只老鼠顺着勾缝逃窜,垃圾箱里有各种散发着恶臭的垃圾,安沅手里的电筒往墙角一照,椭圆的光晕里,沈浓蹲坐在墙角,黑乎乎地眼睛不惧强光,就那么直直地盯着安沅。

周围的臭味,像是死鱼不知道放了多少天。

沈浓穿的是他失踪时候穿的校服,纯白色衬衣什么颜色都有,就是不见白色。

发黄的头发,粘的不知道是哪家厨余,已经干在侧脸上。

原本安沅就觉得沈浓这头发长得不够黑,这次正好又全剃了。

“阿浓少爷?!”

陈高惊了一惊,没想到沈浓竟然真的在里面,看样子还在里面一段时间了。

“别进去,让他自己出来。”

陈高要进去带沈浓出来,安沅阻了阻,手上的手电筒照亮了沈浓前面的路:“浓浓,出来。”

这几天沈浓一次都没想起过安沅的声音,但此时听到她的声音,就像是脑子里被注进了凉水,从脑子到身体沈浓打了个寒颤。

空洞的黑眸里有了点内容。

“浓浓,出来。”

沈浓脚动了动,手撑着湿滑地面试着站起来,笔直地走向安沅。

“拿钱随便找一家买张厚床单,浓浓这个样子坐不了车。”

安沅交代完了陈高,随着沈浓走近,除了臭味,安沅还看见了沈浓脏衣服下掩盖的猩红。

幸好他把衣服弄脏了,想到沈广福那七十七刀,沈浓这件白衬衣应该全都是血。

“我来带你回家。”

“有我地方就是你家,你忘了我跟你说过。”

“你找不到回家的路,所以我来接你了。”

安沅本以为见到沈浓她会言拙,但这些话很自然的就从她嘴里说了出来。

她来这里是为了接沈浓回家。

在垃圾桶待了几天,老鼠似乎已经把沈浓当做了同类,安沅听到不停的吱吱声,安沅拿着棍子戳了戳沈浓的裤脚,一只巴在沈浓裤腿里的小老鼠飞速地跑进了暗沟。

沈浓任由安沅动作,在安沅直起腰的时候握住了棍子的另一边:“我跟你回家。”

安沅扬起唇:“以后别把自己弄得那么脏了,再那么脏我就不接你了。”

“好。”

沈浓答应的很快,点头的动作却很迟缓。

整个人就像是放了很久的机器重新启动,连眼珠子都不会动一下,只会紧紧盯着她。

作者有话要说:感谢在2020-07-20 01:04:05~2020-07-20 21:29:42期间为我投出霸王票或灌溉营养液的小天使哦~

豢养千金8

安新钧第二天一早才知道安沅把沈浓找回来了。

沈广福死了之后, 他暗地里找沈浓,反正沈广福死的事已经有人怀疑是他下的狠手,污水都泼在了他身上, 那他还不如真解决了沈浓。

谁知道沈浓命大,竟然躲得严严实实, 他的人一点踪迹都没寻到, 反而被安沅找到了。

“人躲在哪里?”

“陈高说是躲在了沈广福死了的那个巷子里头,藏在垃圾桶里,人像是被吓傻了。”

“傻了?”

安新钧重复了一遍,傻了倒是好了,安沅不可能喜欢一个小傻子。

“可不是傻了,一句话都不说, 人呆呆的什么都不会做,只会跟着小姐。”

安新钧蹙了蹙眉, 听到跟着安沅, 他就觉得没好事。

傻子很很多种,让人最厌恶的当然是发疯,流口水,臭不可闻。

但沈浓的傻却恰是最让人能接受,让人最疼惜, 双眸空洞,安安静静,像是全世界都没了,只能依赖一个人。

沈浓跟安沅坐在花园里, 安沅嘴巴张合不停,像是在给沈浓唱歌。

沈浓神色温顺,手指捏着安沅的衣摆。

安新钧掀开了蕾丝窗帘, 靠在落地窗边看了半晌,不管沈浓是装的还是真的,他这个样子不止不会让安沅厌恶,还会让安沅更亲近她。

人为什么喜欢宠物,因为宠物认定了谁是主人,就会跟在他的屁股后面走动,除却他之外的人都与他无关。

宠物弱小,柔软,没有主人的保护就会死去。

现在的沈浓对安沅来说就是一只完美的宠物。

不管安沅开始养沈浓抱着什么想法,但安新钧知道,现在已经没有逆转的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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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启明就要回来了,他想杀沈浓也没了机会。

“少爷你不知道,昨天晚上沈浓找回来的样子可恶心了,身上除了跳蚤就是被老鼠咬的牙印,他那身衣裳都看不清颜色,一到家小姐就亲手给烧了。”

“那么脏的东西她也能亲手。”

安新钧扯了扯唇,放下了窗帘不再看外面的景色,既然安沅这里扭转不了,他只可能从别的地方想办法。

安启明又不止安沅一个孩子。

“你看我们在太阳下。”

沈浓空洞的目光,安沅从不适应到适应,唱完了歌,安沅手挡在眼睛上,指了指天上的金灿灿的阳光,“晒晒太阳心情会好。”

从昨天开始沈浓除了说“回家”,之后就没说过任何话。

他这样安沅反而安心,至少证明杀了亲生父亲对他来说,并不是一件无动于衷的事情,至于说话,她相信时间会慢慢让沈浓恢复正常。

“我已经帮你跟学校老师请了假,我也请了假,这段日子我就在家里陪着你,等到你好为止。”

沈浓眨了眨眼像是赞同。

“我们走走吧?”

沈浓扶着椅子站了起来,走在安沅的旁边,脚一瘸一拐。

“我们慢慢走。”

安沅牵着沈浓不提他脚的事情。医生看过他的脚,从骨头到外表都没什么问题,不是身体的问题,那就是心理的问题了。

心理的问题反应到了他身上,让他仿佛残缺了一部分。

稍稍走了几圈,安沅怕沈浓渴了把他带回了屋里。

到厨房安沅打开了牛奶瓶。

“这段时间你不在,好多牛奶都没人喝,王婶倒了至少有六七瓶。”

把两个杯子灌满,安沅看沈浓接过,她也举杯抿了一口。

下一刻,握着的杯子被轻轻取下,安沅一怔,就看到沈浓把杯子对在嘴边,把剩下的牛奶喝完。

他喉咙咕噜咕噜跟以往没什么差别。

安沅故作生气地板着脸:“你又这样!”

把最后一滴牛奶喝净,沈浓瘸着腿,拉着安沅到水池边把两个杯子洗净。

沈浓的目光专注地看着水流,擦干净杯子和手才重新牵着安沅。

微凉的手指搭在手上,安沅心里柔软一片:“浓浓你很快就会好的。”

沈浓眨了眨眼,狭长的凤眼就像是有凤蝶飞过。

他的状态让安沅有些愧疚,其实她是可以早点找到他的,但就是因为担忧他的人格问题,所以才过了那么多天才去找他。

而他算是在那个垃圾桶里等了她那么多天。

想来想去,她跟沈浓都没错,错的是安新钧。

杀了沈广福的是沈浓,但沈广福会出现还顺利绑走沈浓,这一切的源头都是因为安新钧。

是她把人心想的太简单,安新钧怎么可能容得下沈浓,安新钧没来安家之前是个一无所有的人,他从安家得到了一切,这一切眼看会被沈浓夺走,他怎么可能愿意。

原主对他好的时候他不重视,但却又贪恋原主能给他的一切,他还真是想得美。

“爸爸,之前哥哥不是要出国留学,我们现在洋人的客户那么多,要不然会让哥哥出国学习几年。”

安启明一回来,安沅在餐桌上就提了让安新钧去留学,“说不定我们家的产业能做到国外去。”

安新钧知道安沅会出手,要是之前他年纪不大,因为流言想脱离她的时候,他一定会兴高采烈的走了,但现在他怎么都不可能离开安家。

“我现在这个年纪,出国留学学校大约已经不要了。”安新钧脸上虽然带着笑容,但神情落寞,看他这个样子众人立刻就能想起,当初安新钧适龄的时候为什么没有出国留学。

当初安沅抱着安新钧哪儿都不准他去,但现在却撵着人走,物是人非,谁能想到安沅能绝情成这样。

安沅当做看不懂桌上的沉静,认真说道:“怎么可能,大哥你才二十多岁,就是三四十,只要给美元,哪个学校会不收。”

“沅沅就那么想让哥哥走?我还记得之前,我要走,你哭了一个星期,后面决定不走,你跟我说一辈子都跟我不分开。”

想起以前,安新钧的表情有些恍惚,安沅对他好的时候他习惯了,现在触到她脸上的疏离,他才惊觉她以前是对他有多好。

虽然任性霸道,但她那时候眼里只有他,所有好的东西都乐意跟他分享,而不是现在他给她买昂贵的钻石项链,她也像是看石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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