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這樣愛我嗎?」
……
楚雲祁只覺胸中氣血翻湧,眼前發白,喉頭竄起一陣腥甜,吐出一口鮮血。
周圍的人見狀皆是一驚,紛紛上前要扶,楚雲祁卻趁機拔走了侍衛腰間的長劍,捅入已經開裂出血的腹部。
意識漸漸消散,耳旁全是沈佩珮的聲音,她喊他「南之」,喊他「肖彥」,但從未叫過他「楚雲祁」。
是他錯了,他早該告訴她的……
從靜安坐了將近一個月馬車,沈佩珮才終於到達兗州。
和一開始猜想的一樣,半月前祁連公主叛國案翻案,肖彥繼位的消息也已經傳遍大街小巷,故事明明已經大結局了,該死的系統還是沒有半點反應。
還好之前她提前做過功課,把去兗州在路線提前規划過一遍,才沒有像個無頭蒼蠅一樣亂撞,最後被楚雲祁逮住。
到兗州後沈佩珮變賣了身上的釵環首飾,這裡不比靜安,小地方識貨在人不多,不看工藝,只看材料,一整套首飾只換了不到千兩銀子,但也足夠沈佩珮在這買一棟大宅子,開一家小店了。
兗州是個四季如春的小地方,又是兩國交界,來往的客商很多沈佩珮乾脆就開了間客棧,和縣衙一牆之隔,安全很有保障。
剛開始沈佩珮還對系
統抱有希望,想著也可能是延遲,多等幾天應該能等到它上線放她回家。
結果又等了兩個月,肖彥都登基了,她才意識到這傢伙好像真的消失了。
艹!這不詐騙嗎?
早說回不去,她去什麼摘香閣,還把楚雲祁和肖彥搞混了,害得她現在國公府都回不去。
好在現在這客棧開起來生意不錯,她的日子過得還算滋潤,但沒過幾日就在客棧門口撿了個瘸子,也惹來一陣風言風語。
這瘸子是花朝節那天餓暈在客棧門口的,沈佩珮將他撿回去餵了幾口飯吃就醒了,一醒來他就說自己無處可去,求沈佩珮收留他給口飯吃就行。
沈佩珮見他可憐,還不用開工資,就同意了收留他,叫他阿四。
阿四不是天生的瘸子,是那日餓暈被石階磕了腿,養了半月後就好了,平日裡跑腿買東西也很勤快,人又老實話不多,模樣也不錯,街坊鄰居都說他是沈佩珮養的小白臉。
從前沈佩珮名聲那樣壞,她都不在意,如今這點風言風語她更是沒放在心上,整日除了打點店鋪,就是在睡覺,鮮少出門,來了兗州快三個月也沒好好逛過一次。
這時街坊的風言風語又來了,說她來這麼久都不怎麼出門,偶爾出來還帶著帷帽,定是丑得見不得人。
沈佩珮也不惱,但也覺得這樣總呆在屋裡不是辦法,正好阿四幫人搬東西得了戲班子的兩張票,想約她去看,她也就同意了。
看戲那日是沈佩珮來兗州的第一百天,她覺得很有意義,準備看完戲找一家酒樓好好吃一頓飯。
誰知剛進酒樓大堂坐下,她就聽到了最不想知道的人的消息。
「聽說陛下要給政攝王楚雲祁娶妻,這次不限世家小姐,民間的適齡女子也可參選。」
許久都沒聽到過的名字落到沈佩珮耳朵里,她夾菜的手一頓,一隻煮熟的河蝦掉了下去。
阿四察覺到她的異樣,把那隻落在桌子上的河蝦夾進自己碗裡,又給她重新夾了一隻,臉色有些擔憂:「姑娘,怎麼了?」
沈佩珮回過神勉強笑了笑,剛想說沒事,就又聽隔壁桌道:「我聽說前日馬員外的女兒就送去靜安參加選秀了,聽說格外得攝政王愛重,這幾日就要回來準備嫁妝了。」
……
「姑娘,你吃好了?」,阿四見沈佩珮放下筷子,連忙扒乾淨自己碗裡的飯,袖子一抹嘴,「現在回去嗎?」
「啊,對」,沈佩珮心不在焉地看向他,「叫人結帳吧。」
兩人從客棧出來,沿著河道走回家,路遇一輛華貴的馬車從街上駛過,那馬車一面跑一面往路兩旁撒東西,從沈佩珮身邊經過的時候丟出來的東西也砸到了她身上。
沈佩珮被砸得一愣,彎下腰撿起一塊紙包的飴糖。
阿四也得了一塊,笑嘻嘻地剝開塞到嘴裡,見沈佩珮不吃解釋道:「馬員外女兒要進王府了,從回來開始,這撒糖的車已經跑了四日了。」
「她四日前回來的?」
「是啊,聽說王府還特地派了人跟著她回來呢。」
「你還要吃嗎?」,沈佩珮將手裡的飴糖遞給阿四,「這塊也給你了。」
多吃一塊糖自然高興,阿四欣喜地接過她手裡的糖揣進懷裡,突然想到什麼似的抬起頭,「姑娘,不愛吃糖?」
沈佩珮沒說話,只笑著催促,「走吧,天要黑了。」
按理來說楚雲祁要娶妻對她來說是件好事,說明他並沒有多在意她騙他感情這事,可能過不了多久,他婚姻幸福忘了這段恩怨,她還能偷偷摸摸回國公府看看。<="<h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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