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只能在忙碌的縫隙中,匆匆看我一眼,順便拷問我最近學業有沒有進步。
長順叔教我功夫,他說我練得很好,是最有天賦的孩子。
可她卻說我姿態醜陋,動作疲軟,還要加練兩個時辰,不練完不許休息。
曹朗叔教我讀書策論,他說我進步明顯,悟性過人。
可她卻說我態度不端,得意自滿,要我靜下心來再練十篇字。
十歲時我有一個機會選擇美貌或者力氣,她逼我選擇力氣。
要那麼大的力氣做什麼?
我是公主,又不用去搬石頭!
她不知道我有多羨慕別的女孩可以頭上簪花,眉間點翠,穿著漂亮的裙子去撲蝶。
這些也就罷了,我都可以忍受。
可是十五歲時,我遇見了喜歡的郎君,想同他定親,日日相見。
她卻非要將我們拆散,不許我們見面。
我大哭大鬧一場,質問她為何要如此待我。
她說,這國家將來終究要交給我,我的肩膀上承擔著的,是天玄的未來,是億萬百姓的希望。
如果今日我不刻苦勤勉,將來如何挑得起這大任,如何面對百姓的囑託。
我大喊著,如今天下太平,百姓豐衣足食、安居樂業,為什麼我還要犧牲自己的幸福?
那天她反常地沒再罵我,而是看著我沉默了很久。
最後她說,她要和我打一個賭。
她讓我出宮遊歷三年,其間不得與阿郎相見。
若三年之後,阿郎仍舊真心不改,待我如初,那她就允許我們在一起。
不過前提是不許把這個賭約告訴阿郎,否則賭約作廢。
我自然一口就答應了。
我相信我和阿郎真心相愛,情比金堅,莫說三年,就是三十年也不會改變。
那之後的第二日,我就離開了皇宮,去遊歷天下。
長順叔同我一起。
遊歷的第一天,我走出了上京城。
這是我第一次離開上京。
外面官道寬闊平整,路上行人如織,農田規矩,作物豐收,一派繁華景象。
第三天,我到了筠州,這裡雖不如上京繁華,但城市整潔,百姓生活安寧祥和。
第十天,我到了魏縣,這裡街景樸素,百姓衣著簡樸,但足以畏寒,食物不算豐盛,但足以飽腹。
第一個月……兩個月……半年……
我越走越遠,走過的地方原來越多。
我遇到一間學堂,裡面空無一人。
我很詫異,明明母親規定十歲以下的孩童都要讀書,為何這裡沒有一個孩子。
當地的大娘告訴我,孩子都去種地了,或是回家做飯,或是照顧弟弟妹妹。
我說,這是違反天玄律法的。
大娘笑了,她說,丫頭,違反律法哪有餓肚子可怕?
我又遇到一戶人家,那是他們的大喜日子。
但那天的新娘,是一個九歲的孩童,而新郎是個三十歲的男子。
我大發雷霆,陛下規定,十八歲以下不許成親,為何這裡的孩子九歲就嫁人,還是嫁給一個大她二十歲的男人?
新娘的父親說,不這樣做,家裡的哥哥哪來彩禮娶媳婦?
我報了官,阻止了婚事,接回女孩。
又給她阿娘一筆銀錢,讓她送女孩去學堂。
她的家人千恩萬謝,對我保證一定會送女兒去學堂讀書。
我很高興。
長順叔卻說,你幫得了今日,可幫得到明日?
你幫得了一人,可幫得到千萬人?
明日,他們也不會送她去學堂。
你一走,這個女孩還是會嫁人。
我不相信,第二日偷偷去看,卻見那女孩果然沒去學堂,而接她的花轎又到了家門前。
我很沮喪。
我問長順叔,為什麼?
長順叔吐了一口瓜子皮說,他也不知道,他只會打仗,別的都不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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