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想起包廂里,酒樓老闆汗流浹背的給小六解釋,還把一旁的他們都以為是保護的打手。
昌盛知道,老大為什麼示意小六出面問酒的事,可是,這現在丹縣裡,根本沒有那麼多大米啊。
至於老大專門要來的高粱,他就沒指望那個能釀成酒,這白高粱磨麵吃都得必須摻細糧面,否則吃進去,就會跟吃觀音土似的,拉不出來,必漲肚而死。
就這種只能製成笤帚或炊帚的紅高粱,也能釀出酒來,打死他都不信。
朱遠知道昌盛這麼說的用意,現在很多北地百姓連麩糠都吃不起,的確是不宜行此事。
可是,他們都不理解,這高粱酒,就算不是為了喝,也可以製成蒸餾酒,高濃度的酒精,戰場上必需品,可以救活無數士兵,這才是自己所必需弄出來的原因。
只是,這自己知道歸知道,步驟也知道,可是,就沒親手弄過啊。
“給我在丹縣城內外貼告示,若是尋到會釀酒的,重賞。”
朱遠心裡不信邪,就是分鍋的訣竅,到時候,釀出來,事實勝於雄辯。
看著老大這堅決的樣子,眾人點點頭,到底是想著老大從不打沒把握的仗,萬一湊巧真的成功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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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從丹縣已全部掌握,朱遠他們不由的把目標轉向陽線和黟縣。
這呈三角包圍之勢,若是先攻打陵縣,到時三方夾擊,不妥不妥。
看著老大這麼一比劃,弟兄們可真是迫不及待。
“要不派幾個人,先去打探消息,摸清底細。”
長勝立刻就腦筋急轉,想著知己知彼,百戰不殆。
看著其他弟兄們顯然也是如此想,朱遠點點頭。
要說這古代,出門可不是一場說走就走的旅行,必須得有路引,還有居留時期,比如,這縣衙開的憑證,上面還規定歸來的日期。
也別想著能夠糊弄過去,不歸,要不就是死,要不就是黑戶,成為任人欺負的乞丐兒。
於是,顯然也是氣力足,每天的武藝練習,更為刻苦,身上的綁帶,因為匍匐爬山地,兩三天就得更換,破碎的粗衣,再繼續撕開綁。
一開始,這夏侯習練打硬仗,那是無敗績,一到這山地戰,總是連連吃虧,後來這也學精了,結果這游擊戰是越打越溜。
每天傍晚,看著整的泥猴子似的軍隊歸來,也成了百姓們的樂趣。
每個人邁著整齊劃一的步伐,臉上灰頭土臉,看不清人樣,可是嘴裡共同唱著,渾厚慷慨之雄歌:
“豈曰無衣?與子同袍。王於興師,修我戈矛。與子同仇!
豈曰無衣?與子同澤。王於興師,修我矛戟。與子偕作!
豈曰無衣?與子同裳。王於興師,修我甲兵。與子偕行!”
沒錯,這就是朱遠看著他們枯燥的練習,趁休息時,所教給他們唱的,出自《詩經&mdot;秦風&mdot;無衣》。
是朱遠最為喜愛的先秦戰歌之一。
這首歌曲,也可以稱之為詩,意氣風發,豪情滿懷,亦充滿了同仇敵愾,激昂之氣氛。
北地木深土厚,民性厚重質直,崇尚英雄氣概與勇武之風,在合適不過。
忙了一天內務,專門來接主公的蕭何與百姓們一樣,不禁為歌中火一般燃燒的激情所感染,腦海中想像出戰士們在磨刀擦/槍、舞戈揮戟的熱烈場面,令人心馳神往。
最重要的是,內里主公的雄心壯志。
君王嗎,蕭何的眼中灼熱無比。
朱遠可不知道,蕭何和眾人完美的誤會了。
其實理由就是單純的,千古一帝秦始皇是其偶像啊。
*
6天後,武器坊檢驗,長戈、長矛、刀劍,還有最重要的弓箭,蕭何看著主人對弓箭格外專注的樣子,記下心來。
“兩軍交戰,相隔數十步,就可一輪放射,你們想想,萬箭齊發,遮天蔽日的場景,咱們還沒上呢,敵人就死傷殆盡,是不是,很過癮?”
朱遠想到,大秦帝國里的場景,就止不住的有點小哆嗦。
若是真有一日,自己一定要實現,上輩子現代都是槍炮,輪起來,還真沒有冷兵器時代帶勁,沒有那種鐵與火、宛如壯麗一曲的極致美感。
一直以來的夢想啊。
“主公,外面手下來報,健壯年輕的馬匹來了。”
小六這話一出,朱遠立刻回頭,驚喜。
丹縣的馬廄里只有當苦力的柴馬,嘴歪力衰,根本無法練騎術,這可真是好。
“嗯,你去吧,好好誇誇人家,畢竟用了短短几天時間,就辦成了事。”
朱遠說完,又小聲道:“商人地位低賤,可是也得誇誇,讓人家心裡更有幹勁,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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