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看向三叔公,在對方輕輕點頭表示首肯後,沈長寧才說道:「昨晚,我便已經去找了三叔公,告知了他沈長安篡改遺囑的事情。雖然三叔公初聽此言時並未相信,但現在,三叔公親自核實過遺囑,已經確認了我的話。」
她的聲音越來越堅定,眼神也愈發決然。
「我在那晚知曉了沈長安的陰謀後,便提前一步替換了我父親的印章,如今這份遺囑上蓋著的,便是我替換後的那個假印章。」
少女擲地有聲的話讓在場的人愣住了,片刻後,眾人一邊看向驚愕地愣在原地的沈長安一邊低聲交頭接耳起來。
而此時,三叔公終於說話了。
他環顧一圈,目光深沉,沉默片刻後,他緩緩開口:「諸位,長寧所言不假,這份遺囑確實是偽造的。」
三叔公的聲音不大,卻極具威懾力,頓時將靈堂中的所有目光都吸引了過去。
他輕聲繼續道:「昨晚,長寧找到我時,我並未相信她的話,認為長安雖是養女,可一直對茂山孝順至極,無論如何也不可能做出這種事情。」
他頓了頓,深深嘆了一口氣,低沉的聲音中透著一絲難掩的憤怒。
「直到我今日拿到所謂的遺囑,看到印章處,茂山的『茂』字上的右上角少了一點,才確定這確實是個偽印。」
隨著三叔公的親口證明,眾人的最後一絲疑慮也終於煙消雲散。
靈堂內氣氛凝重,親戚們紛紛議論,沈長安的臉色逐漸變得蒼白。
而沈長寧卻仿佛早已預料到這種情況,臉上神色沒有絲毫變化。
她站在堂前,面無表情地看向沈長安:「沈長安,現在人證物證俱全,這下你是認還是不認?」
沈長安看著沈長寧,啞口無言,她惶恐地挪動視線,面對眾人目光,一張臉上蒼白如紙,根本不能再說出任何狡辯的話。
見她這般,三叔公的臉色也冷了下來。
「既然如此,那,」
眼看竹籃打水一場空,之前的精心布局都已經被毀壞,眼看沈家的家產再與自己沒有半點關係,沈長安終於再無法維持自己苦心經營多年的偽裝,在極度的貪婪與自私下徹底暴露了
她猛地上前一步,在眾人面前憤怒地大聲說道:「是,遺囑確實假的,可那又如何,你們別忘了,我雖然不是沈茂山的親生女兒,但我是他的養女,所有人都知道我是沈家的女兒,我理應有份家產!」
眾人聞言皆臉色一變,既是不敢置信平日裡乖巧可愛的人撕破了臉皮後竟然是這樣的猙獰可怖。也是不敢置信她剛剛才被揭露了偽造遺囑的事情,下一瞬就能如此坦然地提起自己養女的身份。
然而與眾人驚愕的反應不同,面對沈長安的歇斯底里,沈長寧的眼神卻無比從容,仿佛早就料到對方會這麼說。
她淡淡地看了看在場的所有人,然後開口道:「沈長安,你所說的養女身份,並不能賦予你繼承家產的資格。」
聞言,沈長安冷笑道:「我怎麼沒有資格?是,沈長寧,你是沈茂山的親生女兒,我確實比不過你,可我也是他的女兒,養子與親子無異,可同分家產,兩者不過是多少之分。」
此話一出,眾人頓時更加憤怒了。
因為沈長安說的沒錯,大燕律法中確實是如此規定的。
如若是從前的沈長寧,或許也會被她唬住。但很可惜,此刻站在這裡的是沈離,她做了十年的律師,最熟悉的,就是各項律法條文,最得心應手的,就是借用律條為人辯駁。
而從發現沈長安的陰謀起,她便已經仔細鑽研過大燕朝的律令。
這個時代的律法比不上後世完整,但也已經初具雛形。在《大燕律》中的《家產篇》,對於繼承權便給了詳細的規定。
「在《大燕律》《家產篇》中的第三條,便有詳細描述,繼承權首先是由直系血親來繼承的。對於直系血親的認定,首先必須是父母所生的子女。而至於養子或養女,雖然在生活上得到家庭的照料與照顧,但這種關係在法律上並未完全等同於親女。」
少女利落乾脆的聲音擲地有聲,一時間,靈堂內所有人都忍不住驚訝地看向沈長寧。
似乎是從未想到,沈長寧一個大門不出二門不邁的閨閣小姐,竟然對本朝律法如此數熟悉。
而沈長寧卻並不在意眾人的目光,只冷靜地繼續說道:「沈長安,既然你說自己是我父親的養女,那麼你應該知道,古代對養子女的繼承權有嚴格的限制。根據《大燕律》規定,若想讓養子女享有繼承權,必須經過正式的收養程序。」
「具體來說,根據《大燕律家產篇》新修的第六條規定,『非親生之子女,若欲繼承家產,必經家族長輩同意,並由地方官員立案註冊,方可繼承』。換句話說,你若想以養女的身份繼承沈家的家產,便需要我父親為你去官府開具收養證明,證明你是他收養的女兒。」<="<h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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