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能少些貪官污吏,他們的生存必然不會如此艱難。
秦二果真是聖皇。
以往秦法嚴苛主要是針對底層百姓,可秦二的法卻是指向官吏!
………
沛縣眾人陷入詭異的沉默。
在如今的俸祿制度下,真正清廉的官吏……何其之少。
蕭何曾多次借職權袒護曾經是平民的劉邦。
按秦律,他是污吏無疑。
謙遜如他尚且如此,更何況曹參劉邦?
「你二人都能成為丞相,」依舊是劉邦先反應過來:「秦二的律法,定然不會追及『高薪養廉』之前的罪行。」
………
張良陷入沉思。
廢除株連制度,但以政治審核禁止罪人之後為官?
這種懲罰若要達到「絕後」的地步——
其一不能有大量的貪官。
其二……
是不能隨意赦免這些罪人。
即便是君王。
【在秦歷30年後還敢貪的官員死不足惜,但說到罪及五代,我就總是想到嚴衍。】
【要不是攤上個貪腐的曾祖父,他在史書上的地位可能不會比謀聖差多少。可惜了,終其一生都不能入仕,只能做秦四的無職幕僚。】
【秦四多次想要赦免他,都被他拒絕了。】
【因為衍衍忠君。秦四要是赦免他,按《秦憲》她就得變成「假皇」,簡稱秦二不認這個繼承人。】
【說是秦二在《秦憲》給罪及數代留了一條活路,實際上就是這條活路堵死所有的路。】
【秦四赦免衍衍——秦四變假皇,嚴衍就是大秦頭號奸臣,直接遺臭萬年。】
【這條憲律是真絕殺:它不剝奪假皇任何實權,所以歷任秦帝都不能以國事為由修改它。】
【大秦沒有赦免任何一個罪人之後。】
【不對……哦,想起來了,那些屬於沉冤得雪,本就不能算罪人之後。】
【一個冤案得雪,就要追責出更多的罪人之後。】
嚴衍?
嬴雲曼沒能在記憶中找出絲毫印象。
才能可以與張良比肩,這種人不可能寂寂無名。
大概率是原本的歷史上就沒這個人。
嬴雲曼不認為嚴衍可惜,一則她不認識這個人,二則如果允許秦帝隨意赦免罪人之後,那麼越是親近帝王的重臣就越有可能貪污。
治貪就成了笑話。
其三,則是哪怕真出現嚴衍這樣能與張良比肩的人才,後世秦帝也能像秦四這樣借她的勢,在不赦免對方的同時獲得對方的效忠——
一次想赦免可能是衝動,多次想赦免那叫刷忠誠度。
罪人之後的相關信息印在身份證件上,最大的問題是容易招致歧視,但沒辦法——
不能聯網查閱信息,就只能印在證件上。
眾公卿心神俱震。
後世秦帝是因秦二的憲律不能赦免,那秦二……就是不會赦免任何罪人之後。
新法未出,其威已立。
李斯先前對決定後世都應以法治國的《秦憲》極為嚮往,此刻卻是有些退縮。
《秦憲》竟然上轄君王?
嬴政想起一件舊事,眉頭一皺,又緩緩舒展。
………
陳平記下這一點。
秦二極重律法,在她治下不能觸犯秦法。
秦歷30年——
《秦法典》第三次修正,廢除株連制度。
大秦即將吞併西域。
………
無數大秦官吏在此時鬆了口氣。
只要秦歷30年後不貪,就不會禍及五代。
尤其嚴姓官吏,在看到嚴衍時大都會不由自主地懷疑他是自家後代——
想必秦三到秦四時期,給孩子起名嚴衍的人將會有許多許多。
那可是謀聖之才!
也有想要在秦法修改之前變本加厲行貪酷之事者,在親信提醒「星火部在到處搜集官員信息」後偃旗息鼓。
【最後再給大家普及一個有趣的小知識點。】
【孔雀王朝的第三任國王有點秦二的影子,在任期間為改革種姓制度將彿教定為國教以打壓三神教。】
【可直到他死,種姓制度依舊頑固,彿教還導致王子為爭奪王位展開激烈內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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