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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縣令大人,您聽到了吧!她要殺我,她要殺我啊!她分明是自縊而死啊!哪怨得著別人!」

憶娘怨恨的說:

「我曾有意對你托以終身,你卻只是想玩玩。

後來,幸有陳老爺,一擲千金,為我贖了身,聘我為良妾。

就在我以為,我脫離了苦海時。

你卻因為我不在娼門,無法再與我交往,生了恨意,去找陳老爺,污衊我與你偷情。

寒冬臘月啊!我就那麼被趕出了府,身上分文也無。

你卻在這時找到我,欲把我送回來恩坊,我怎麼可能還回去!

可我一介弱女子,孤身一人,無家可歸,無處可去,染了寒氣,很快就得了病。

最後和等死無異了,倒不如一死了之,所以才自縊而亡。

我本可以好好活著的,都是拜你所賜,我才如此,你與親自殺了我何異?」

「蔣通,張憶娘說的可屬實?你離間了她和陳老爺,致使她被趕出了家門,這才走投無路,自縊身亡,可有此事?」蘇縣令問道。

「我沒有離間她!我說的本就是事實!她前幾日還在與我訴衷情,求我為她贖身,我拒絕了。

過了沒幾日,我去來恩坊,就得知她已經被別人贖回了家!

什麼情緣,她根本一點真情都沒有,不過是找個冤大頭,養她後半生罷了!

我只不過告訴了陳老爺她與我之間的事,怎麼算是誣告!」

蔣通雖然怕現在的張憶娘,但當初的事,他也委屈呢!

相好轉眼間就投了別人,怎麼叫他不恨?

跛腳道人換了只腿翹著,諷刺道:

「喲!人家叫你把她贖回家,獨伺候你一人,你不肯。

她找別人為她贖了身,又關你什麼事呢?

妓館你去得也不老少了,娼門的規矩你還不懂嗎?不贖身還想獨享人家一人?你是想只花陪夜的銀子,就讓妓子為你守身嗎?

哦,我忘了,你這人從來不守別人的規矩,只顧著自己便利!

說你腰纏萬貫,是個富商,你卻比誰都小氣,心窮的很,只想占別人的便宜。

誰他娘的要慣著你?」

「你你你!粗鄙!」蔣祿氣壞了。

「老子再粗鄙,也比你這個小人能挺直腰杆!」跛腳道人罵道。

「你……」

兩人越罵越難聽了。

宋玉善看得瓜子兒都忘記嗑了。

這可真是難辦了。

跛腳道人和蔣祿的官司好說,店裡寫明了做法事的規矩的,蔣祿打砸人店鋪,肯定沒理,判他賠給跛腳道人銀子就是了。

但蔣祿和憶娘的官司,卻沒有那麼好判了。

說蔣祿害人性命吧,他又沒有出手殺人。

沒有出手殺人,這在律法上,就不算犯了殺人罪。

他頂多就是人品低劣了些,在那位陳老爺那說了憶娘的不堪往事,導致陳老爺對憶娘情變,把她趕出了家門。

說憶娘糾纏蔣祿,報仇太過吧,她雖然不是被蔣祿殺死的,但確是因他而死,滿身怨氣都是因他而起。

以鬼魂報仇的規律來看,這怨氣因誰而生,自會報到誰頭上去。

不報仇解恨,這怨氣就難消,會終日受怨氣影響情緒,處在極端的痛苦中。

叫宋玉善來看,蔣通和憶娘的恩怨,照律法來很難判,最好的法子就是外人不干涉,由他們自己去消解冤讎。

可現在鬧到縣衙來了,總不能說,這案我斷不了,管不了,你們自己下去私了吧!

宋玉善好奇蘇老縣令會怎麼做時,他老人家神神在在的聽了一會兒蔣通和跛腳道人的罵戰,然後拍一下驚堂木。

「兩案始末,我都已經了解了。三位可還有補充的?」

三人都搖了搖頭,蘇老縣令才繼續說:

「蔣通與跛腳道人一案。

蔣通事先知曉跛腳道人做法事的規矩,依舊找他幫忙,視作同意了按規矩交易。

事後不滿,砸人店鋪一事,蔣通應付全責,判其賠付跛腳道人的全部損失,合三百兩白銀,並於其店鋪前,當眾道歉。」

「縣令大人……」蔣通有些不服,可旁邊的跛腳道人已經躬身行禮,稱縣令大人慧眼如炬了。

蔣通咬咬牙還是認了。

跛腳道人這個案子只需要捨出去的幾百兩銀子就能了了,憶娘那可是要命的啊!

蘇老縣令繼續說:「蔣通和張憶娘一案。

張憶娘自縊而死屬實,蔣通並未殺害張憶娘,張憶娘化為厲鬼索命,屬報復太過,好在還會造成嚴重的後果。

張憶娘,你日後不可再糾纏於蔣通。」

蔣通喜出望外:「縣令英明!」

張憶娘的怨氣,快要化為實質了,她好像又感覺到了生前一般的絕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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