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華的語氣冷淡,「安大飛要是真的犯了法,自有法律去制裁他,你再給我哭也沒用,我可沒有那麼大的本事去管法律。」
「他要是沒做錯警察自然會把他放了,你更不用和我哭了,別弄得好像安大金活不過今天一樣。好了,你還有其他的事嗎?沒事的話我就掛了。」
安老太一聽她事不關己的態度,張嘴又是一頓罵,髒話連篇完全不帶重樣兒的,安華就把電話給掛了。
她還有很多事情要忙,可沒有時間聽安老太罵人,看她能罵人的勁頭就知道身體肯定沒啥問題。
自從四年之前出來之後,安華一家子就再也沒有回去過,也就清明上墳的時候,林大樹帶著林寶根他們回老家一趟,待了不過兩三天就回來了。
可以這麼說,這一家四口就沒有一個招安家人待見的,包括安華自己,在安家他們認為安華這個人就是給他們做牛做馬的,他們現在還不知道安華又開商場又開超市的,不然早就找過來了。
安家去過最早的時候安華在鎮上開的那家超市,見裡面的店長都換了人,就以為安華把這個店兌出去了,他們也沒再去鬧過事兒。
安華在這開店的時候他們鬧事還能說是鬧自己家人,況且上次安德金找混混去超市里打砸的時候,後來賠了不少錢,安德金還在監獄裡蹲了一段日子,他們也長了點記性。
林秀秀端了一碗雞湯,小口小口的喝,聽安華打完了電話,她問道,「是姥姥打過來的?」
「是啊,她說安大飛被抓進去了,想讓我找人給走動走動,被我回絕了。」
得到安華的回答,林秀秀心不在焉的用勺子攪動著碗裡的雞湯,她又回憶起了昨晚見到的那個眼熟的小混混。
林寶根在旁邊用他的血盆大口一個勁兒的炫飯,十五歲正是長身體的時候,比誰都能吃,兩碗大米飯剛夠他墊個底兒。
瞧著林秀秀好像有心事,嘴裡塞著滿滿的飯含糊的問道,「姐,你咋了?」
第九十一章 重男輕女的媽媽(21)
林秀秀把自己昨天晚上看到的那個人說出來,「昨天那些人劫路的時候,我看到了一個很眼熟的人,但月光不是很亮,模模糊糊的我也沒大看清楚,一時間想不起來是誰了,我敢肯定這個人我一定認識。」
林寶根又開始動起自己那看過刑偵劇的腦袋瓜子分析,咽下嘴裡的一大口飯說道,「所以昨天有可能是熟人作案,這個人對我們家裡的情況很熟悉,他知道咱家有錢,所以就想綁架姐姐,然後討要贖金!」
一邊說他一邊點頭,越想越覺得自己分析的對。
安華挺認同林寶根這個分析,「我也覺得有可能,再等等看吧,警局的審訊結果應該就要出來了。」
今天林秀秀沒有課,又出了昨天那樣的事情,她就在家裡呆著沒出去了。
林寶根閒不住,知道安華給他安排了保鏢,就假裝自己是個黑社會老大,到處竄來竄去,雖然那兩個保鏢在暗處跟著他,但林寶根仍然有一種黑道太子爺出遊的滿足感。
林大樹照樣開開心心的去當自己的搬運工,這搬運工的活幹了好幾年,他依然不覺得煩,每次把倉庫堆的滿滿當當,又把貨架上擺上新的貨物,他就覺得心裡有著非凡的成就感!
安華則是繼續著昨天晚上沒有完成的工作,她打算繼續向其他城市進攻了,她的目標可是讓安華超市成為全國最大的連鎖超市,現在這個目標才只完成了一小半而已,還有待努力。
忙活了一陣,警方給安華來了電話,請她帶著林秀秀過去一趟。
安華掛斷電話之後驅車回家裡,捎上林秀秀一起前往警局。
到了警局和接待人員說了兩句話,警察就讓安華和林秀秀見了見昨晚的小混混,他們已經招了所有的事情,警察指著其中一個小混混問安華,認不認識他,就是這個人給他們這個小混混團體出主意要綁架林秀秀的。
林秀秀一眼就認出來,這就是昨天她覺得眼熟的那個人。
安華則是看見他愣了愣,居然是安大飛!
原來安老太今天早上打電話說安大飛被抓進監獄裡是因為昨天的事情?
也不怪林秀秀沒認出安大飛,林秀秀已經和安大飛好幾年沒見了,那時候安大飛還是個孩子,而且林秀秀之前一直不敢抬頭看人,見著誰都是匆匆的掃上兩眼,就低下頭,估計安大飛什麼樣她都沒記住。
況且現在的安大飛連安華一時間都有些不敢認,沒別的,他實在是太瘦了,瘦的脫了相,顴骨高高凸起,眼眶烏青發黑,臉色蠟黃蠟黃的,那樣子就像是安華之前見過的隱君子。<="<h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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