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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間一直有個說法,屍體不具人形,則無法追魂索命,也是為了讓未睜眼的女嬰感受刀劍、火焰、流水的可怕,不敢再來。

花娘那年不過七八歲,她借著上山砍柴的由頭,想要摸清能帶著母親逃離的路。

但翻過一重山還有一重山,重重山脈阻礙著她們的離開。

她沒有鞋履的腳翻過了四季,踩過落葉與積雪,仍舊找不出能帶母親離開的方向。

直到她第一次反抗,躍入那幫惡人的視線,他們沒有因為她幼小的身軀而停止撕扯衣衫的雙手。

她被侵犯的那年,還未知事。

第二日身子還痛,便起身去尋找新的方向。

十四那年,她懷孕了,生了個不知生父的孩子,母親望著孩子倚靠著牆,渾濁的雙眼流不盡淚水。

她的腳上依舊沒有鐐銬,但她的雙腿已經不會行走了。

母親覺得她的雙腳也生長出了新的鐐銬,剛出生的孩子會將她永遠禁錮在山間,直至死亡。

但她找到了一條生路。

或者說,她用十年為自己和母親,踏出了一條生路。

母親曾問過花娘,「你的孩子已經會走路了,你捨得嗎。」

花娘點頭。

她不像母親,她的孩子永遠是她的軟肋,是阻礙她離開的鐐銬。

但花娘沒有母性,她不愛自己千辛萬苦生下的孩子,她不給自己戴上鐐銬。

她們跑了很久,久到母親倒下了,她為她無私奉獻了一輩子,一個身份困住了她一生。

臨死也為她創造了一條真正的生路。

花娘不敢停下,她不停地跑,只為了那稀薄的自由②。

莫知雨上前一步。

花娘緊握著淌血的手,後退一步,她髮絲凌亂,眼中滿是驚懼。

但直到莫知雨走到她面前,伸手握住她的手,她也沒有再有其他的動作。

「還不夠。」

花娘不可置信地看著她,眼中含著淚,順著她血跡斑斑的臉龐滑落。

「如果我是你,我會讓他們感受一下被火烤的滋味。」莫知雨輕描淡寫道:「要想官差不查到你身上,還有最重要的一步。」

「不能慌。」】

黎溫書創造的小說女主,跟傳統小說女主都不太一樣。

至少並不是傳統意義上的善良、正派,她們更多是追隨心中所想,做自己認為是正確的事。

有時候決定一個人性格的是選擇。

這也是黎溫書塑造小說人物時會用到的方法,塑造一個角色之初,會給她一個大概模糊的定位,比如是愛說話,還是沉默寡言的,外向的還是內向的……

在塑造好外界看來角色的形象時,就差不多是打好了一個草稿,將人物的輪廓畫了出來。

接下去就是添加人物的血肉,塑造人物底色。

如果對角色還是非常模糊,甚至不知道一個場景下她該做出什麼選擇時,那就是角色塑造的還不夠。

一個有血有肉,能立得住腳的角色,應該是有自己的人生目標、人生經歷、喜歡的事情、恐懼的事情……

接下去就是設計幾個問題,代入角色的視角進行選擇。角色的魅力就是來自於劇情中的每一次選擇。

例如《仵作》花娘屠村事跡敗露後,莫知雨選擇隱瞞,而非羈押。

當然,對人物的解讀每個讀者也是不一樣的。

【我能說排骨精每次給我帶來的震驚,不光是小說題材和劇情,而且還有角色的塑造。】

【我以為女主會在揭露真相之後將花娘逮捕,畢竟按照正常邏輯來說,殺人就得償命,更別說還是殺了一窩人,雖然一窩都不是什麼好人,但花娘自己都抱著必死的決心了。】

【有點崩人設的感覺,女主前面對待那麼多案件都是鐵面無私的,有幾起案件不就是逼不得已的復仇嗎,她能在這時候心軟,為什麼之前從來沒有心軟過。】

【這能一樣嗎,換個角度思考,就是你閨蜜哭著跟你說她從小的悲慘遭遇,受盡苦楚後回來報仇,我不給她遞刀子就不錯了。】

【要是我閨蜜受那麼大委屈,我跟她一起下藥。】

【我閨蜜只要不是戀愛腦幹什麼都行。】

【在陌生人和親人面前的原則能是一樣的嗎。】<="<h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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