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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走在後面撐起傘的時候,看到前面兩個沒有傘的人,還是很客套地說了一句,「需不需要幫忙打傘?」

其實,我真的想要幫他們打傘,就不會等到他們淋濕了才開口。

我知道,自己早晚會為這種虛偽的客套付出代價。

這話剛說完,「傅霖」看了一下我打開的傘,朝著我的方向走了過來,「麻煩了。」

我內心有一隻土撥鼠在爆鳴。

你都淋濕了,還要撐什麼傘!?

我有些無奈地撐著傘也跟著靠近「傅霖」,與此同時,把何其思也招進傘下,說道:「何其思,你要不要也進來?我的雨傘可以容納四個人。」

因為我這個突然的決定,何其思沒有反應過來,但是我不給他瀟灑拒絕的時機。我十分乾脆地上手要去拉他,把他往我們中間的位置塞。

三個成年人都在一個傘下也沒不會顯得非常擁擠,這就是大傘的魅力。不過站在兩側的人多少有些就被淋到了,這也不是大問題。

雨傘就由中間的人拿。

「平常黎稚都不會跟著來查案的。」何其思接過我的傘柄,忍不住好奇道。

我為什麼不跟著過去呢?

因為,我不想。

不同法醫有自己做事的喜好偏向。

有些人就是為了謀口飯吃;有些人是家學淵源;有些人是因為想要學偵探斷案;有些人是踐行「為生者權,替死者言」的崇高正義;也有人就像是我只是做了這個行業,就恪守規則。

他們帶我查案是不符合規章制度的。我也不是負責現場勘察的法醫。自己跟著他們擅自干涉法醫判斷的話,這也是對其他同事的不尊重。除非對方真的犯了很大的錯誤,又或者來分享想法和徵詢建議,否則我一般是不會隨便開口的。

再來,帶我的詹主任之前就教我「法醫不問案情」——只踐行自己的職責,只專注在自己的領域裡面,不要受案情影響,才能提供客觀準確的答案。

了解案情中犯罪者多麼可惡,先前做了多少惡事;或者犯罪者本身其實是可憐的被害者,這對於我來說,又多了一種毫無意義的道德倫理枷鎖。有些人就很容易成為正義使者,要用自己的方法去制裁罪犯,而且容易造成程序錯誤。

人們之所以要設立那麼多部門,就是有設這些職能分明的理由和意義所在。

而這個意義的底色是公平。

……

何其思問這話的時候,我又不能很直白地說,因為商河星來我家,把我爸我媽也卷進這個案子裡面(雖然是因為我爸媽確實擔心我遇害)。可,我擔心商河星會為了引我出門,刻意找上我爸我媽,置他們於危險的境地。

我才主動說我要跟著出門調查,把這個風險降到最低。

「畢竟見面的時間不多了。」

我希望他早點把對我的戒心扔下來,從此他走他的陽光道,我走我的獨木橋。

何其思也忍不住感慨道,「你和傅霖的感情真好,真羨慕。」

我因為他這句話也忍不住感慨。

但凡他能讀到我或者「傅霖」之前想要刀對方的心聲,他就不會這麼天真地說這種話。

何其思繼續嘆息,「我要是哪天離開Anubis的話,也有機會得到這樣的待遇嗎?」

……

請問,羨慕的點在哪裡?

我目前除了在商場隨便花了100多A幣買了一份禮物之外,都沒有表現得對這個人有多好,不是嗎?

我忍不住為何其思奇怪的發問感到好奇,「你最近是遇到什麼不開心的事情嗎?」

突然變得那麼缺愛缺關心。

我想了一下,從口袋裡面再拿出一塊奶糖。

大概是從小學的時候,我就發現抽卡的卡牌變成來的零食能夠提升人的心情值,也能夠提高相應的注意力。

我原本想過,這可能是因為零食本身會刺激產生多巴胺這類的快樂因子。米國科學家也說過,吃零食可以提高注意力。不過,普通的零食是有限制因素的。有相關的論文表示,人處在壓力或憤怒的心理狀態下,吃零食也可能不會起任何調節心情的作用。

不是有這麼一句話嗎?

「難過的時候,連糖果都是苦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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