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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一帶,一直帶到雙胞胎上學。

她剛過來的時候周楊提議,每個月給她開個工資。

雖然沒有出去上班多,得給一點,留她自己花也行,存著也行。

洪秀秀每個月把錢發給她,小妹會自己拿出一小部分,剩餘的還給洪秀秀讓她幫忙存著。

三個孩子都上幼兒園,洪秀秀最開始去夜市擺攤,也是兩個人一起的。

小妹拿出她存的錢和洪秀秀合夥,賺到的錢也是兩人平分。

小妹一直跟他們生活在一起,她當時自己說的:「房租,水電,生活費我就不給了,給你們帶孩子抵。」

所以幼兒園接送,她接的比洪秀秀多。

洗衣服,給孩子洗漱餵飯。

帶周妍睡。

帶他們三個玩。

小孩子後面大點,不小心尿褲子了,第一個找的都是她,她分擔了洪秀秀一半的育兒壓力。

兩個人既是妹妹,又像母女,又像閨蜜一樣。

直到後面夜市不讓擺了,洪秀秀和周揚決定開店。

兩個人能忙的過來。

洪娟娟當時也成年了,她就想自己找份工作。

當時是在周揚朋友的朋友工廠里做質檢。

都沒三個月,就和現在這個老公談起了戀愛。

有時候覺得她和周妍有點像。

怎麼就那麼容易被男人哄騙。

現在想來應該是像書上說的一樣是缺愛的。

小妹因為不是親生的,洪秀秀撿回來的。

當時父母都不想養,自己家孩子都養不過來了,還養別人的孩子。

洪秀秀堅持。

她媽就說先養著,回頭其他人要,就討出去。

這一養,就養出了感情來。

她媽就一個普通的農村老太太。

家裡三個孩子,兩個是自己生的,一個是撿的。

她覺得給口飯吃,給上學,不打罵,已經是她人善良了。

那個年代自己的孩子都得不到多少愛,更何況是撿的孩子。

農村周邊人嘴特別碎。所以小妹也是從小就知道自己是撿來的,不是親生的。

就活的有點小心翼翼,不如她和大哥那麼有底氣。

後面一直和洪秀秀生活在一起,沒有機會接觸一些異性,對男女關係思想單純的很。

少女時期,小妹看她和周揚的相處狀態,就一直很期待結婚。

她覺得結婚挺好的,結婚後就可以真正的擁有一個屬於自己的家。

然後她就遇到了同村出來打工的張正梁。

小時候的一點小恩小惠,這傻丫頭還記得。

他鄉遇故知,是童年認識的人,對方再對她好點,她就淪陷了。

她完全就看不見對方的家庭,對方父母的名聲,兄弟幾個,資源的不好分配的問題。

她就感覺這男人愛她,她感覺到了被愛,她就要嫁。

誰勸也沒用。

鬼迷心竅一樣。

其實剛嫁過去,剛結婚的時候日子過的還不錯。

她當時帶著自己這些年攢的錢做嫁妝,陪嫁不比很多親生的女兒要差。

錯就錯在嫁過去後,她把她男人的父母當成自己的父母孝順。

給家裡翻新房子。

買公公買摩托車。

給家人置辦東西。

供養下面的弟弟妹妹上學。

因為一直付出,和和美美的過了幾年好日子。

後面又有她不能再生孩子這件事。

婆家換了副嘴臉。

她公婆給她老公起名叫梁就能知道,她公婆覺得男孩子是頂樑柱。

極度的重男輕女。

他們覺得子宮沒了,讓他家兒子斷更了,罪不可赦。

小妹覺得理虧,她婆婆也好像拿捏到了她的把柄一樣。

再加上幫她帶兩個閨女,就把小叔子娶媳婦以後抱孫子的事,從老兩口的責任,過渡給他們夫妻倆。

大哥和她都在當地買了房子。

小妹夫妻倆這些年也存了一些錢。

她們一直以來的夢想就是買個房子,然後把兩個孩子接出來,在外面上學,最好能讀個高中,上個大學。

但是這筆錢,過不了多久,就會被公婆以給大齡小叔子蓋房子結婚給借走。

說是借,完全沒有歸還的時間。

兩家一直到她公婆死,還在扯皮房子和錢的事。

第58章 我有一個內部消息<="<h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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