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玫瑰在牽動讀者的情緒這一點上,確實非常拿手!」女O忍不住地說,然後猛然注意到這是長他人志氣,滅自己威風,怕淮城南不滿,又立刻改口,「不過也就那麼回事,我們的作者們都能做到。」
淮城南扯了扯唇,並沒有說話。
懸念,是這個意思嗎?
或者說,危機感?
把一個狼放在羊圈裡,和把一隻羊放在狼群里,哪個更好看?
當然是後者。
前者不過是單方面的虐殺,太過於輕鬆,而後者則充滿了危險感,讓人腎上腺素都被調動起來。
讀者們會迫不及待地等著看這隻羊被狼群撕破的樣子,卻又會心存僥倖,萬一呢?萬一它會沒事呢?
鄭恩琪,就是那隻誤入狼群的羊,等她發現周圍的羊都是狼冒充的,她會被咬死嗎?
有點意思。
這章到底是HE,還是BE,尚且不好說。
淮城南目光幽深如海。
◆
{之後,我就灰心喪氣地從桌子邊離開了。
「分手吧。」
我實在是受不了了,爬起來之後,飯也不吃了,就跟男友提出了分手。
然後一個人,走到了房門外面,看著院子裡大片的玉米地。
綠油油的,都有人那麼高了。
身後開門的聲音,讓我知道是鄧恩來了。
「怎麼了。」一個熟悉的懷抱,還有聲音。
他從背後抱著我,下巴擱在我的頭頂上,很暖和,卻也很禁錮。
雙臂像兩條繩索,綁得我好難受。
「我要走!我要回家!我不想在這裡呆了,你們家裡人都好奇怪!」我吼道。
我不知道自己當時是什麼樣的表情。我擅長做情緒管理,但當時我的表情一定崩了。
這是我第一次鬧分手。以前我們兩個幾乎從來不吵架。
其實男友很好,很優秀,對我也一直都很不錯。
萬事都很體貼。有時候,我甚至會覺得他很有經驗,好像很多女生談過的樣子。
他不像其他的直男一樣,他太懂我了,送的禮物都是我喜歡的;
吵架了,也懂得第一時間來哄我,先給一個態度,再柔聲細語地講道理,而不是爭辯什麼對錯。
至少以前和他在一起的時候,我會覺得我像個孩子一樣,可以任性,可以不懂事,可以隨意發泄我的情緒,發表我的看法。都可以。
我在他面前,完全不需要去偽裝自己。
我以前是有點戀愛腦,但我自認,我的眼光並不差。
他除了長得跟明星一樣帥一外。最主要的是,性格!他的性格!很懂得包容我,開導我!
這才是我之前一定要嫁給他的理由。寧可違背父母,離家出走,也要來這長生村的理由。
但是現在……
算了。
看來我再重要,也比不上他家裡人重要。當他容忍他父親把髒污的包子塞進我嘴裡的時候,一切都免談了。
男友站立在那裡,一雙狹長的眼睛眯起來,看著我。
我們兩個對視著,都不說話。
他眼中情緒莫測,我也出奇的冷靜。
我的胸腔劇烈起伏著,我需要一些時間,冷靜下來。
而後男友就像往常一樣,開始抱著我哄,一邊哄我,一邊摸我的肚子。
那雙大手粗糙有力又溫暖。
我的肚子,確實有點不舒服,不知道是不是因為吃了那個不乾淨的包子的緣故。
總覺得肚子裡漲得好難受,要打嗝也打不出來,就在那裡燒胃。
我說:「我走了,要回家。」
他回:「嗯,行,我過幾天送你回去。」
過幾天……我發怒:「為什麼,我現在就要走!」
他指著大門外面的土道:「你走不了,你怎麼走,這裡又沒有車!」
順著他手指的方向,我看見外面,是泥土砌成的道路,連個板油路都沒有,道路確實非常不便。
這裡沒有火車、沒有網約車,連計程車都沒有。連個手機信號都沒有!簡直與世隔絕!
我、我到底怎麼走……
「……」
啊,怎麼會來到這麼個窮鄉僻壤的地方,恐怕我就算死在這裡,都沒有人會知道,我真的快瘋掉了。
「別鬧心,我爸他就這樣,一輩子待在這裡,沒什麼見識,你是讀過書的,你別跟他計較。恩琪,我答應你,以後我再也不帶你回來了,就這一次,好不好?」他還在安慰著我。用手晃動著我的胳膊。
他確實非常會哄人,這一句話,讓我怒氣消了大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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