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帖子評論區——
「兩天?你告訴我這是兩天?」
「求別侮辱警。察和地方政。府了好吧。再說要告你造謠了!」
「越編越假的真的。」
「已經漏洞百出了……」
「媽呀,你是怎麼做到臉皮這麼大的?都bug成這樣了,還能更新。」
「哇,這娘們都開始煽動輿論了,這管理員還不給她封了嗎?你們都是死人嗎?」
「不管你們,我先舉報了。真是不想看她在胡說了。噁心。」
「我也!」
「+1。」
僅僅一天的時間,評論區就已經打起來了。
因為除了疑點越來越多之外,小如還提到了一個具體的地方:「鸞江」。
小如說這是她家門口的地方。
可據阿賴所知,鸞江是在鸞鳳省境內的一條小江。已經把具體的地方指出來了。
這也就相當於,小如在指責鸞鳳省的地方政府和警察給不良企業當保護傘……
這可不是小事,說嚴重了,屬於「造謠」,是要進監獄。
「這娘們瘋了吧!」阿賴深呼吸一口氣,看見今天的帖子之後,眼眶深紅,「你幾把寫故事就寫故事!還把真實地名爆出來幹啥!不知道現在都不讓說具體城市了嗎?!啊!!!」
瘋子!
典型的瘋子!
阿賴看了一下帖子下面的數據,發現點擊量早已經過萬了。火得不行不行。
帖子都是按照瀏覽量和點讚率給錢的,就這麼一個火爆的帖子,那帖主就得賺不少。
所以,像小如這樣喜歡靠博人眼球來賺流量錢的人,屬實是不少。也不足為奇。
不過,為了這麼點錢,進局子,那就得不償失了。
傻啊,真傻。
阿賴抖著肩膀,「哼哼」兩聲,他知道,如果不出意外的話,這個帖子今晚就得被封。
「哎——沒得看了——」
他不知道是惋惜還是什麼,把手機顯示屏一關,室內立刻變成了黑暗。
他原本就躺在床上,不用動,現在剛好睡覺了。
*
但誰能想到,小如的帖子不僅沒有被封,反而還上了熱門第一?
而且,僅僅在一天之後,小如再次更新。這次的內容更加勁爆——
*
□5月20日
後來,我並沒有輕舉妄動。
請相信我,我不是那種沒有證據,就會去與HR直接當面對質的傻瓜!
在當時,我做了非常充分的準備。
1.我偷偷對公司進行照相錄像,錄下了公司確實向員工提供了「燃燒咖啡」這種違法飲品的證據。
2.我偷偷保存了一小袋咖啡。
3.我拍攝了自己身體的照片,記錄下我自己每天的身體變化。
4.我還記了日記。
為了確保以後警察問我之後,我能準確和警察說出我進入公司到底發生了什麼。
我儘可能地挑零碎的時間,去回憶從我求職之後,發生的事情。把它們儘量真實準確而生動的記錄下來。差不多寫了一周的內容。
5.我保存了公司和我的結婚照。
6.我偷偷錄下了我在公司加班、在醫院照顧老人的錄像。
7.我在網上查找能作法的法師,看看有沒有辦法找到證據,證明這個公司是不是有鬼還是什麼東西。
但是我沒有找到,網上那些法師都是騙人的。賣的符紙什麼的,也一點用處都沒有。
8.我在公司照常上班,和同事還有HR打交道,一邊確保他們不會發現我的異常,一邊儘可能地在他們嘴裡套話。
9.我苦口婆心地說服了姐姐和吉娃娃,讓她當作我的證人,來幫我作證明。
啊,這都怪我。是我害死了她們!
如果當初我不那麼做,她們也不會慘死!
她們太善良了,我稍微賣點慘,她們就願意幫助我,來站在我這邊,給我提供證據和證明!
其實她們早就無數次勸過我,說服我,告訴我不要那麼做,不要和公司作對,就安心當個牛馬好了!
只要我不喝咖啡,在公司雖然辛苦一點,至少也能養活自己。畢竟我這麼年輕,未來有那麼多好日子。
可我這該死的,偏不聽!偏不聽!我就是覺得自己萬事俱備只欠東風!覺得自己手裡有這麼多證據,還有證人!
所以警察和法庭一定會站在我這邊,還有這麼多人支持我,這個社會必定會還給我一個公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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