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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廖家母醒來,魯康洪跪在丈母娘床前,聲淚俱下地說要給老兩口養老送終。

季綰坐在床邊緘默不語,不指望一個狼心狗肺的人良心發現。

申時下起細雨,蔡恬霜濕透衣衫地跑進廖家,拉過季綰站在後院耳語。

「我在東城錢莊查出,三日前,臨街米行的老闆娘支出一筆百兩紋銀,送去了東城兵馬司指揮使的宅中。我隨後潛入宅中,在後宅三姨娘的床底下發現一箱子銀兩,與東城錢莊的那筆支出剛好對上。」

「其餘幾人呢?」

「燈下黑 。」

蔡恬霜的偵查能力無需置疑,季綰點點頭,仵作掩蓋事實、吏目越級草草結案、指揮使收受賄賂,還有之前搜集到的魯康洪和米行老闆娘暗通款曲的證據,足夠了,足夠討一個公道。

她走進正房,在魯康洪偷瞄的目光下,拉著父親回到自家,鋪紙研磨,請父親為廖嬌嬌的案子寫下訴狀。

烏金西墜,殘陽如血,她穿過車水馬龍的街道,來到比刑部更近一些的大理寺衙門,拿起鼓槌,敲響了府門前的登聞鼓。

咚咚咚的皮鼓聲,吸引了路人的注意。

按大鄞律令,發生在皇城的案件,凡涉及人命,在兵馬司受理不妥時,百姓可直接上告到三法司,即刑部、都察院和大理寺。

季綰從不覺得自己是個果敢的人,可這一刻,她重重擊鼓,不計代價,「臣婦有冤屈上告,懇請引奏!」

按規矩,擊,則奏知引見,若證據不足亦或是圖賴者,從重處罰。

已是下值時分,大理寺的官員陸續歸家,在聽得鼓聲後,正與人在公廨對弈棋局的賀清彥將手中白子放回棋笥,「臣......」

突發興致微服出宮的承昌帝擺擺手,「案子要緊,去吧。」

賀清彥起身作揖,退出公廨,帶人去往審訊堂。

「何人擊鼓鳴冤?」

四目相對,賀清彥微愣,繼而面不改色坐到大案前,接過衙差遞上的訴狀。

訴狀義正言辭控訴魯康洪和米行老闆娘暗通款曲,合謀行兇,又在行兇後買通東城兵馬司的官吏,請他們草草結案。

賀清彥看過訴詞,又見季綰遞上證據。

蔡恬霜是君晟培養出的探察高手,確可信據,無一漏缺。

季綰跪在堂上,言之鑿鑿。

按她所說,這已不只是謀殺案,還是一樁包庇案。

她一拜,額頭抵地,「請大人明察秋毫,還廖家一個公道,懲戒奸佞。」

審判是需要對薄公堂的,賀清彥向來以出其不意著稱,與大理寺正等人商討後,決定立案,當晚派人復檢廖嬌嬌的屍首,同時突襲東城兵馬司指揮使府邸,搜查那百兩紋銀,又將仵作傳喚至大理寺審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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