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獨自看著夜空,心裡久久難以平靜,普通人之間難以逾越的不是智力、情商、口才和手段,而是家庭。

幸運越過原生的人,註定是少數。

她和清北畢業生已經打敗了很多人,不過才到了如此境地,更多的人,還在泥濘里沉淪。

還來不及同情這個清北的斯文男生,到公司就接到爆炸的消息。

馬總總急匆匆的拿著材料放在她桌上:「劉工仲裁公司了,說要辭退賠償,加班費,各種費用,要二十多萬的賠償。」

看完仲裁資料,劉工二十多年的工作證據齊全、節假日和平日加班證據完整,這一告一個準。

二十多萬。

這可是個大數目,陳知夏有些慌了,部門出了這檔子事,飯碗遲早被端了。

好不容易攀上這份高薪,她心裡比誰都急。

如熱鍋上的螞蟻,在辦公室來回兜步。

馬總愁容滿面,抽了一口煙:「你別慌,慌也沒用,可以先問問律師,找找熟人了解情況,再看怎麼應對。」

看完《勞動法》更焦慮了。

勞動法規定了每周工作時間,最長不能超過40小時,劉工指出加班費,更合理了,

打算找個制度條規證明劉工的加班費是不合理的,更完了,公司的規章制度還沒進行公示和投票、備案,是不成立的。

薪資結構也不管用,人家只看收入流水。

績效考核更沒用,勞動法不允許隨意扣錢,就算理由充分也不可以。

就算按照勞動法的規定,證明劉工的工作結果不合格,直接辭退也是不合法的。在辭退前必須先讓員工整改學習,再三不整改,才可以進行辭退。

可以說,公司那一百八十招和規章制度對付不懂法的人綽綽有餘。

對付專業人士,那是輸到底。

而且勞動仲裁又不難,只需要到人社局領一份資料,按照格式填寫自己主張的需求,然後準備點工作證明就可以了。

開庭也不需要請律師,法官問的問題,確定的就說確定,不確定的可以說「不知道該證據的形成過程是否合法,無法確定其真實性」,如果對方提供的證據斷章取義,可以說「該聊天記錄屬實,但不完整,希望法官結合全面情況判定」,如果當庭無法應對的,可以申請「庭審結束後,補充一下材料」,實在不懂怎麼說就按正常交流和法官表達想法就行。

開庭前不用提供太細緻的材料,因為「你所有的證據都會成為呈堂證供」,只需提供能夠證明的部分,詳細部分可以在庭審中或庭審後補交,回馬槍更厲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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