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一己之力帶歪了一片人的伍愛華終於回歸了主題,繼續說道:「先父還是先母的問題,我們可以後面再討論,現在我們來說說第三順位!」
「繼承的第三順位,是兄弟姐妹,而且是先兄弟後姐妹,」伍愛華仔細解釋道:「如果有同母和異母的情況下,先同母兄弟、後異母兄弟,先同居兄弟,後異居兄弟,這裡的意思是同父異母兄弟的繼承權會高於同父同母的姐妹,和大家明確一下不要誤會,這是不管血緣親近與否,兄弟都是在姐妹之前的,只有都是兄弟的情況下,才區分是否同母。」
「其實這也不是沒有隱患的,」伍愛華舉例道:「如果因為異母原因兄弟們之間感情極差,甚至互為仇寇,又沒有在世的父母兒子,那求神拜佛保佑自己活久點,千萬不要在姐妹嫁人之前死掉,不然你的仇人拿了你的家產,還會隨便發賣你同母親姐妹或者故意把她們嫁給爛人。」
「畢竟在有兄弟的情況下,姐妹是一分錢都分不到的。」
雖然古人都認同兄弟應該比姐妹多繼承,但是聽到伍愛華這個例子,很多身體不好的男性也不禁心有戚戚。
「第四順位,是守寡的妻子,」伍愛華笑了:「咱就是說,嫁了人,一起生活了幾年、十幾年甚至幾十年,繼承權還不如幾十年不見面的兄弟姐妹……古人成婚之後,就只能拼兒子了?」
「第五順位,是女兒。」伍愛華強調:「是的沒有錯!姐妹的繼承權還在女兒之前!」
「第六順位,孫子,第七順位,曾孫、玄孫、重孫,第八順位,祖父母。」
「第九順位,侄子,注意是侄子不是侄女,更不是外甥和外甥女。」
說完這些所有順位,伍愛華說道:「很多人都覺得,如果這些順位都沒有繼承人,是不是和我們沒有第一第二順位法定繼承人一樣,財產直接收歸國家了?」
【難道不是嗎?那這些錢要去哪裡?】有人問。
【我猜測是漢朝也有遺囑繼承和遺贈!】有人說。
伍愛華看到彈幕這一條,點頭道:「確實,漢朝也有遺囑繼承,但是漢朝的法定繼承還有第十順位。」
「第十順位,是如果前九都沒有,那麼家裡奴婢中伺候主家時間最長的那個人可以直接被提為庶人,繼承主家的財產。」
【啊?】
【啊這……】
彈幕已經體現了觀眾的茫然。
【這意思是說,如果老闆掛了,工齡最長的職工可以繼承他的money?】
隨即又有觀眾狂喜:【這不是打工人應得的嗎?建議國家好好學習一下古代優秀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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