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覺挺合理的,古代不是很需要男性勞動力來保證家裡的生產和安全嗎?那就找個娶不起老婆的招夫,就當養子就好了呀】
【反正養兒是為了防老,何必在意那個兒子是不是自己的?而且自己的兒子長成什麼樣沒法挑,招婿的話還可以好好挑個踏實肯干又孝順善良的】
現代人都覺得很驚訝的規定,在明清時期的人聽了,簡直駭人聽聞。
「哪裡有把財產給外人的道理?他們當時的宗族都不管嗎?」
有人冷笑道:「唐宋時期未嫁女都可以獲得財產作為嫁妝,在咱們這裡,如果沒有兄弟,那麼只有一個被吃絕戶,被賣去其他人家做妻妾丫鬟的下場。」
伍愛華這時候已經進行到下一環節:「北宋的繼承法相對於唐朝來說變化並不大,大致就是親緣繼承了一套,只是在唐朝繼承法的基礎之上,更加明確了繼承的順序,以及沒有直系後代的人,遺產如何繼承。」
「宋朝規定,第一順位是兒子和沒有出嫁的女兒,第二順位是孫子和守寡的妻妾,第三順位則是其他親屬。」
「這裡沒有出嫁的女兒為什麼會是第一順位?是因為如果沒有男性子嗣,那麼沒有出嫁的女兒是可以繼承他全部的財產的,如果所有的女兒都已經嫁出去,那麼出嫁的女兒只能分到1/3的財產,剩下的財產全部都充公。」
「女兒都是如此,其他親屬更是這般,總之,宋朝官府絕對是最大贏家,不這樣干,他們怎麼養那麼多人?」
「北宋對於客商死後錢物的繼承還有另外的規定,因為宋朝商人寓居的範圍非常廣,很容易又人客死他鄉,所以《宋刑統》專門規定了「死商錢物」如何繼承。」
「如果客商有父母、妻、子、親兄弟、未嫁的姐妹、未嫁女和親侄等隨行者,可任其繼承收管;如身邊之人不在此範圍的,由父母、妻兒持官府的公文前來收認。」
「後來在執行中,繼承人的範圍又再次縮小,親兄弟、親侄兒等均被排除在繼承人範圍之外。」
【懂了,就像妻子死去先查丈夫一樣,客商死去,他兄弟、侄子、隨從下手的可能性最大是吧?】
【生動形象地展示了什麼叫做人為財死、鳥為食亡】
【說起來,當時的客商一直居住在宋朝的地界,是不是當時的戶籍制度沒有簽證和綠卡啊?】
簽證和綠卡是什麼?宋朝不少大臣敏銳地盯緊了彈幕。
第116章
部分官員們敏銳地意識到了綠卡和簽證是個不簡單的事物。
有人直接問了出來。
因為現代也不是所有人都知道,部分喜歡看直播的爺爺奶奶叔叔阿姨沒有出過國,自然也不懂這是什麼。
本站提供的小说版权属于作者,所有小说均由网友上传,如无意中侵犯了您的权利,请与我们联系,将在第一时间删除!
Copyright 2024赞中文网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