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倚當和典當的區別則是相關財產的孳息歸誰所有。例如田地,典當的情況下,田裡的收益是歸典當行所有,而如果是倚當,那麼除了契約規定的收益之外,其他的所有的收益都歸於倚當人所有。」
「此外,宋朝的典當並不僅僅是當,我們在看電視劇的時候會看到上面有人說:是活當還是死當?死當其實就是類似於典賣的形式,實際上是一種——嗯,不準確地說大概類似於舊貨交易。」
畢竟二手房交易也是舊貨交易嘛!
「如此多的經濟形勢對於當時的契約合同也有很高的要求,宋朝時期,經濟活動的增多導致對於契約的研究已經非常的深入,那時候人們也有了警惕契約漏洞導致有苦難言的意識,所以出現了不少讀書人以幫人看合約為生。」
「類似買賣契約,在宋朝的發展之下就形成了絕買、活買、賒買三種形式,也就是我們現在的直接買賣、抵押質押貸款和先用後付。」
【哇塞,宋朝居然連先用後付都有,他們是靠什麼來確定買賣對象的呢?也是靠信用嗎?】
【當然是靠信用啊,就和我們現在的信用購一樣。不然要是一個死賭鬼要買,有人敢把東西賒賣給他嘛?】
【不得不說有點高端,說起來我們現在玩的這些都是人家古人早就玩過了的。】
「買賣關係上有所創新,婚姻關係上也有所創新。」
【哈哈哈大宋人的一生就是在創新的一生,可能因為這樣,他們的經濟文化和科學技術才會飛快的發展】
「在宋朝,除了七出、義絕和和離之外,還有很多種新型離婚方式出現。」
「法律明文規定:已成婚而丈夫移鄉或編管,其妻願離者,聽!妻子被同居親屬□□,雖未成,而妻願離者,聽。這裡聽就是准許離婚的意識。」
【古人都知道兩地分居不靠譜】
【我之前聽說過宋朝有人因為丈夫相貌長的太醜而要求離異的,關鍵是也離成功了】
【講個笑話,宋朝離婚比我們現代還要容易……】
【哈哈哈真的是地獄笑話呢】
【宋朝的寡婦都可以招贅婿來養自己的孩子和公公婆婆,離婚這算什麼?】
看到這條彈幕,伍愛華也提及到:「在宋朝時期,如果丈夫過世,寡婦確實是可以招夫,無論是回到娘家還是在夫家都可以,如果在夫家的話,她招過來的丈夫是需要孝順奉養她原先的公公婆婆的,甚至不是贅婿,是丈夫,也是需要的。」
【這話我一個現代人聽到依然覺得很驚訝】
【咱們現代的開放程度可能還比不上人家宋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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