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少人臉都青了:「她這是在詛咒!」說誰生不出兒子呢!
「當然,有人在乎後嗣繼承,也有人不在乎。」
「如果『戶絕未立嗣』,那麼財產是可以全部由親生女兒繼承的,我們讀紅樓夢,林黛玉和夏金桂就都是這種情況。」
【這就是現代人經常說的絕戶?】
【林黛玉不就是絕戶財嗎,可給賈家吃到了】
【古代是真不把女人當人啊】
【現代不是也有很多想要找獨生女的嗎?就是為了吃絕戶財】
【男方覺得自己吃了絕戶財,女方覺得這個男的等同於入贅自己家,反正不孝敬岳父岳母就沒錢,其實沒差別】
【最怕戀愛腦】
眼看大家的話題要偏向現代擇偶了,伍愛華正好說起了清朝的家長制度。
「清朝在家庭關係中,還設立了家長制度。」
「家長,就是一個戶口本的戶主,但是清朝的家長擁有非常大的權力。」
「清朝的家長,對於家庭所有的財產都具有處分權,甚至可以買賣妻子子女晚輩,對於偷藏私房錢的晚輩可以出發,對不聽教令的晚輩可以有處罰權,哪怕導致晚輩死亡,也不會被追究。」
「同時,這一戶中的嫁娶都要經過家長同意才算有效。」
「古代說父母之命媒妁之言,但是實際上做主的可能是祖父、伯父、伯祖父。」
「這也是因為嫡長子繼承制下,家長很可能就是長兄或者伯父。」
【所以如果爹不是老大,可能上頭還有很多人管自己?】
【長兄如父啊,不是白說的,權利義務都和父親一樣】
「除了這些規定之外,清朝還放寬了同姓不婚的限制。」
「周禮規定同姓不婚,但是實踐中,民間經常會出現同姓結婚的情況。」
「對於這種情況,清朝乾脆就出台規定,認為同姓的關鍵點在於同宗,只要不是同宗結婚,不應該拘泥於文字規定,承認其法律效力。」
【這規定倒是和現代類似,關鍵看血緣,不看姓氏】
「但是對於中表婚,清朝又放開了,對於姑舅姨媽家通婚的,不予處罰,承認婚姻效力。」
【完了完了,大批遺傳病即將展現】
【怎麼不學點好的啊?問你們呢!順戀愛腦康麻子臉!】
順治和康熙咬牙。
「清朝還有一項規定,就是定了婚期的,必須要遵從,如果過了婚期還不結婚,主婚人要被笞打。」
【那年頭,主婚也是個危險工作啊!】
【所以不熟悉的都不能隨便答應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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