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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者說了,若真是朝廷哪天用得著這塊地,隨便找個理由就可以征回來了。

土地交易契約一式三份,宋三郎手裡一份,莊宅所留一份作為繳納土地交易稅的憑證,還有一份上交所屬地衙門,由當地衙門登記造冊存檔,承認其合法性。

買地的銀子連同稅銀一併交於對方,流程走完,兩百多畝地正式歸到宋三郎的名下。

事情遠比宋三郎想像中要順利,他將兩成利潤讓於朝廷的慈善堂,就是為自己找了最大的靠山,也最光明正大的靠山,有了這層關係,他以後再做任何事,都有方便上許多。

最重要,開馬球場只是前戲,他真正要做的事是建立倉儲中心,連接大夏朝東西南北的四方客商。

若他開馬球場盈利可觀,朝廷嘗到了甜頭,相信會很願意和他進行更深一步的合作。

與朝廷合作,利國計民生,遠比與張璟等人合作更有意義,關係也更穩固簡單,只涉及利益,不涉及人情,亦不會有太多利益分配不均的牽扯。

只要他宋三郎所做之事,對朝廷有利,對天下百姓有利,朝廷也不會與他計較那幾分利錢,相反還會鼎力支持。

若是與張璟等人合作,讓人不賺錢不行,讓人太賺錢也不行。不賺錢就是浪費人家的投入,太賺錢,人性經不起考驗,而且人的欲望是會不斷膨脹的。早晚你會滿足不了對方的胃口。

還是少些銀錢上的牽扯比較好。

地皮已經劃歸到自己名下,靠山也已經找好,下一步就是找人來投錢了,郭大有可以算一個。

宋三郎並沒有急著直接去找郭大有,與商人打交道套近乎沒用,關鍵是你得讓他聞到肉腥味兒,讓他知道合作有肉吃。

宋三郎先去找了於同光,同他說了自己在南城買了兩百多畝地的事,並告知他自己要把這片荒地開發成洛京城最大的馬球場,要求他做出一份具體方案來。

內容主要是整體的費用預算和馬場的經營方略。

屆時他會拿著這些東西再去找郭大有談合作。

於同光知道東家考驗自己本事的時候到了,這次若能把事情辦得漂亮,他在宋三郎心中必有一席之地,若是搞砸,那他就沒有什麼以後了。

宋三郎臨走時給於同光放下了五十兩銀票,並告知他若是辦的好,還會有重賞,若想要下面人全心全意拼命給你幹活,你得給夠籌碼,說什麼都不如給錢好使。

於同光忙深深一躬,謝過東家。

五十兩的巨款對生活捉襟見肘的於同光來說,確實比什麼都實在,都更能夠刺激他把事情做好。

他們家目前的生活來源全憑他平日裡給人寫寫字,念念信,運氣好的話,一天也不過得個五六十文錢;若是運氣不好,只得個二三十文也是有的。

而他的娘子不是什麼大戶人家出身,不善女紅剪紙,更不會紡織刺繡,只能給人做一些浣洗衣物的粗使活兒,每日裡很辛苦不說,賺的還不如他多。

他幼時還有書念,如今他的兒子連私塾都上不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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