祝佩玉蔫蔫的應了是,仿佛身體被掏空般,直接將挺直的脊樑塌了下去,頭也差點埋在胸里。遠遠一看,形都變了。原本是麻袋上長了頭,現在倒好,就剩個麻袋了。
還是一個行屍走肉的麻袋。
鳳思霜:「……」
這人什麼來路?她還沒嫌棄她,她竟然敢嫌棄她?簡直是豈有此理!
念祝佩玉是個讀書人,所以回程路上,鳳思霜免去了她步行之苦,好心給了她一匹馬。祝佩玉誠懇道謝,可面對人高馬大戰馬,還是不由陷入了沉思。
她不會騎馬,只是上馬這一件事就足以讓安北軍目瞪口呆。
「你們說這個……人,今天還能爬上去嗎?」
「看著夠嗆,這不,又掉下去了。」
「文弱書生我是見了不少,但笨成這樣的,我還真是頭一次見。」
「這要上了戰場?嘖嘖……作孽呀。」
鳳思霜耳力超群,越聽臉色越黑,起初她還以為祝佩玉是故意的,最後發現這貨就是很單純的……四肢僵硬,手腳不協調。
她實在受不了,利落下馬,攜著祝佩玉的手臂一躍飛上了馬背。速度快到祝佩玉壓根來不及驚呼,堪堪坐穩,馬兒仿佛和火箭般,嗖的一下沖了出去。
萬幸,她和安北王同騎一馬,還被安北王環護在身前。
雖然很難以啟齒,但安北王的懷抱當真挺有安全感的。
她感覺心中很暖……
如果不是到了軍營就被安北王直接踹下馬,她會感覺更暖。
「找個人帶她去住所好好收拾一下,」鳳思霜看著倒頭就吐的祝佩玉,更加控制不住心中的嫌棄:「不要讓本王在軍營里再看到這麼噁心的穿著!」
祝佩玉:「……」
一點也不惡習好不好,這是羽絨服,她親手製作的。
廢了好大的心血。
首先,是收集雞鴨鵝毛,她叩了三十多家農戶的門才買了五麻袋。然後一根根的挑選出細細絨毛,羽毛的味道很臭,她足足淘洗七遍,洗好後又在陽光下暴曬了三天,然後選了兩件不同碼數的大褂子,縫合在一起,將洗好的羽毛填進去。
前後耗時一個月才做好這麼一件羽絨服!
她跟那個想要燒掉它的女兵據理力爭。
女兵聽的直蹙眉,怎麼讀書人這麼清閒,僅僅是做一件冬衣,就願意荒廢一個月的時間。本想用強,但看她細胳膊細腿的,萬一給打壞了,她如何同殿下解釋?
思來想去,女兵妥協:「不燒掉也可以,但你以後不能穿了,尤其不能再殿下面前穿。」<="<h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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