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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然他也是一樣。

我不懂他的驚訝,我也不明白他為什麼要驚訝。

從很小的時候起,他就該認識到我的這雙眼睛已經在追隨著他,我不明白他是否恐慌過,是否猶豫過。

我將清單遞給他,林隱久久沒有說話。

【小北的暗戀清單】

1.早上起來互相說早安

2.吃飯時要給對方夾菜

3.一周至少去逛一次超市,路上需要牽手超過10分鐘

4.一周要同床睡一次,需要說晚安

5.一天要接吻一次(劃掉)(做不到沒關係)

6.牽著手去江邊散步,需要擁抱

7.說很喜歡顧小北

8.說再也不會丟下他

9.記住顧小北最討厭的食物和最喜歡的食物

10.送顧小北一束玫瑰花說喜歡他

11.去試戒指,讓小北給你買戒指(劃掉)(做不到沒關係)

……

最後一件事:不准跟小北說再見,你走了之後,記得想他。

清單上的事情都是很小很瑣碎的事情,我和他做過很多次很多次。

但我還是很想和他再做幾次。

在他要從我身邊走掉的最後時間,我想要和他再重新來過,想要向他表白,追求他,和他在一起,說喜歡他。

林隱,我只喜歡你,只喜歡你,只喜歡你,我會永遠永遠喜歡你。

林隱看見這個清單後,來來回回地看了兩遍,他說:「你腦子裡裝得都是些什麼東西?戀愛腦嗎?」

他陪我將這些清單上的小事情一一做完,我送他離開,後來他離開我身邊很久。我一個人過著沒有他的日子,生活還是稀疏平常,我一個人也能活著。

只是生活上沒有那麼熟悉。

就像是把自己放進一個完全陌生的領域,在北極見到南極企鵝,在南極見到北極熊,有一種尚且可以生存但心理上完全過不去的錯亂感。

我想,我繼續等他,他回來,就和他好。林隱不是個硬心腸的人,他總不能忘記了我。

這是屬於22歲以前那個被林隱寵出來的顧小北的天真想法,因為太天真,太乖巧,所以輕易讓林隱打著「為你好」的藉口把我跟丟垃圾一樣丟開。

兩年後我重新回來,順理成章爬上了林隱的床。

林叔叔,這回你又該想什麼法子把我丟掉?

他丟不掉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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