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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為我已經明白,太乖的孩子總能被以任何理由搪塞掉,只有不乖男人,才能占有他。

我會長成他無法控制的男人,占有他,不再死乞白賴地等他回心轉意,我要和他在一起,像男人和女人那樣,像所有平常普通的戀人一樣。

沒有誰離開誰就不能活下去。

我很認同這種說法。

我活了幾十歲,從始至終都沒有把這些道理活明白。林隱教我許多道理,我也不明白。

為什麼愛一個人的最好方式是放他走,為什麼撿到流浪小貓小狗不能隨意帶回家,為什麼扶老奶奶過馬路也會是犯罪……

我問過林隱許多個為什麼,他總是很耐心地回答我的疑惑。

後來我問過他,為什麼不喜歡我,為什麼不能接受我。

林隱沒有回答,他就只是看著我,身上有我的吻痕,他的手還是一如既往的溫暖,他的身上還沾著我的沐浴露的味道。

他就像是我買回來的蘇打餅乾,吸引著我咬下去。

然而他又像是一條嚴厲而死板的規矩,我無法參透,並且他嚴格教導我不准咬他這塊蘇打餅乾。

「小北,你讓我想想我該怎麼和你解釋我們之間的關係好嗎?」

「還要解釋?」

「或許可以定義為男朋友。」林隱說。

「不是或許好嗎?你本來就是我男朋友!」

【作者有話說】

開文快樂!希望你們閱讀得開心呀~

照例求一求收藏小海星和評論!感謝!

第0002章 1-4(已修)

1.

顧小北剛到美國舊金山時,盜竊金額少於950美元的物品已經被歸為輕罪,甚至警察還會對拘留小偷的店員採取懲罰措施。

舊金山威斯特菲爾購物中心裡近一半的商店關門,沃爾格林也關閉了位於舊金山的17家分店。

以上,是顧小北從一份雜誌上獲悉的。

儘管從這份雜誌上僅有的信息來看,與他關係最密切的便是這段關於舊金山的文字,但他摘錄到自己手機便簽中的卻是那段關於貓王和未成年少女普莉希拉戀愛文章中的一段話——

當你還是一個孩子,你不該跟你的英雄談戀愛。

並非是貓王和未成年少女普莉希拉的八卦戀情多吸引人,而是那段話剛好映襯他當時的心情。

在太年輕的年紀喜歡上一個社會經驗豐富的人,並非是一件好事,至少顧小北為此很發愁。

他把雜誌翻開到舊金山的那一頁,林隱恰巧給他打電話來,問他是否習慣舊金山的生活。

「林先生,我認為您把一個剛滿十八歲的小朋友獨自流放到異國他鄉,這是一個很不正確的做法。」顧小北終於神氣起來,他得要林隱向他道歉,而且一定要是連道三遍歉的那種。

要是林隱誠意好,他就勉為其難地原諒林隱。他是這麼想的。

林隱很不客氣地笑了一聲:「小北生氣了?連叔叔都不喊了。」

叔叔喊來有什麼用?非親非故的,尊稱一聲叔叔那是看在你對我好的份上,何況喊了這麼多年的叔叔,到頭來叔叔又不是自個兒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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