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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我該怎麼辦?年年還是個孩子。」

「在你對罪魁禍首心軟時,你就已經決定放棄他。你不愛他,你只是愛自己。你把他當成一件可有可無的物品。」林隱起身離開。

傅二少拿起信紙,信後落筆一個「荀」字。許多人都叫他傅二少,自他懂事起,叫他傅荀的人少之又少。他本以為林城會是他等的意中人。

遇見林城的日子,是他人生中最美妙的時光。他們有一回去旅遊,目的地是南方的一片海域。林城開車導航導錯了,連聲向他道歉。他們停車的地方在一片墓地前,有兩棵櫻桃樹立在路邊。

林城開車門摘櫻桃。外面天氣熱,林城進車裡時,額頭已經冒出了細小的汗。林城的臉蛋紅撲撲的,很漂亮,傅荀便去親他。

林城在他懷裡軟了下來,手指抓緊他的襯衫衣裳,整個人軟得跟一顆熟透了的櫻桃似的。傅荀的心裡也軟乎乎的。這一片墓地就跟他們兩人後來的寫照似的,可傅荀就跟無神論者一般,在墓地前了拉著林城做了一次。

如果沒有他,林城早就有了孩子,過著幸福平常的生活。

溫存完,林城說自己累了。林城滿頭都是汗,又累又可憐,傅荀終於決定放過他。

這輛車還是太小,櫻桃落了滿地,傅荀咬了一口林城手裡抓著的一把已經被捏爛掉了的櫻桃。傅荀是真的稀罕林城。

他下車,將外套脫了,蓋在林城的身上。林城打著很輕的呼,傅荀下車去抽菸。

傅荀活了小半輩子,什麼都經歷過了,偏偏情愛一事上懵懂不自知。他情人有過許多,卻不知道如何愛人。他將親情看得很重,重到就算是傅年殺人放火,他都能給傅年平了。他又把親情看得很輕,家裡除了傅年以外的許多人,他都不太在乎。

他肩膀上又許多擔子,別人都因為他背負的這些,稱呼他一聲傅二少。

他要是不喜歡男孩子就好了,或者要是林城不是男人就好了,這樣的話,林城就不會遇到狼心狗肺的他。他除了圖林城的身子,也不知道自己還能圖他的什麼。林城不愛他,他總不能去圖林城的心,林城要是不給他,他得多沒面子。

「荀,阿荀。」

傅荀聽到林城熟睡中的呢喃。

他把車門開了條縫,讓山風吹進車裡去。他們與海邊還有段距離,而這裡已經春暖花開。傅荀脫了身上被扯破的襯衫,丟到後車座,他抱起林城,將林城帶血的褲子脫掉。

林城迷迷糊糊地醒來,睜開一條眼睛縫,他仿佛還沒清醒過來,以為自己還在夢裡。他勾著傅荀的脖子,用臉頰像小貓撒嬌一樣去蹭:「我疼,你不要再來了。」

傅荀要荒唐的某跟神經迫踩了一腳剎車,他將林城放在副駕,關了車門,步行到鎮上的一家藥店。在許多藥里,他選了一管外敷的藥膏。付完錢,他匆匆地走了。

街上是濃濃的煙火氣,烤串香氣四溢,被遛的小狗在電線桿下撅腿撒尿,人間可愛。傅荀低著頭,固執地不肯去看一眼。

其實他們兩個人的結局從相遇那一剎那起就註定了。他對林城一見鍾情,而林城對他避之不及。林城就好像傅荀幼年時愛吃的蠶豆,硬硬的,脆脆的,滋味初初嘗起來一般,細細咀嚼後,才覺得回味無窮。

傅荀回到車裡,林城還沒有醒。傅年撩起他給林城大腿上披的外套,伸手去給林城上藥。

林城醒了,很茫然地看他,眼神裡帶著怯:「你,要做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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