謝縈從他筐里撿了個杏,一掰兩半,遞給他一半。「你還好意思說?你這杏多酸啊,你自己看看能吃嗎?」
大爺接過杏,不情不願地咬了一口,淳樸的表情瞬間扭曲了。
兩人大眼瞪小眼片刻,大爺爭辯的聲音頓時小了不少:「這杏沒熟呢,你在家放兩天它就甜了……」
謝縈看著他垂死掙扎的表情,撲哧一聲樂了,也沒再多追究,只道:「大爺,今晚陪我走一趟唄。」
這回換大爺愛答不理了:「幹嘛啊,你也不看看今兒晚上都幾點了?」
少女平靜道:「就是今晚,過了今晚還來得及嗎?你們鎮上有東西在作怪,你不知道?」
直愣愣對視了片刻,大爺分了她半張報紙,兩人席地而坐。
另外半隻杏謝縈實在是吃不下去,只好捏在手裡,又撿了根樹枝。
「這事多少有點複雜,我也不知道咱倆路數一不一樣,我將就著說,大爺你將就著聽。」她用樹枝點了點地面。
現存於世的鬼怪凶煞,基本都服從一個規則——越強的,越講理。
當然,這個「理」指的肯定不是傳統意義上的冤有頭債有主,而是它們自己的行事原則。這個原則在常人看來可能相當匪夷所思,但絕對是有跡可循的。
也就是說,真有害人力量的東西,不會真毫無緣故地隨便抓個路人來害。
比如三台村的那隻面具,它自認為是一張儺戲面具,面具自然要戴在演員的臉上。
儺面纏上了小旭這個宿主,直到把他悶得瀕死都沒有離開,哪怕和這個奄奄一息的男孩相比,其他近在咫尺的身體更加健壯、更加血氣旺盛——因為小旭才是打開五斗櫃、取用了它的「演員」。
反過來說,真的想衝到大馬路上隨機殺人的東西,往往沒那個能耐。
新橫死的鬼魂滿腔怨氣,六親不認,要是給他們遞把刀,是真的會逮誰捅誰。可人類魂魄離體的時候脆弱無比,天生火曬曬都能化得差不多,連嚇人都做不到,更別說殺人了。
「現在我有一群驢友,在古鎮上玩了幾天之後,其中一個突然吃起了爐子裡的香灰,另一些人暴飲暴食,到胃穿孔吐血之前都不知道自己在幹什麼。」
謝縈在地上畫了一個圈,裡面打個問號。「不管他們撞的到底是什麼邪,能讓人這樣,這東西肯定是真有點能耐的,對吧?這群人只在古鎮上待了六天不到,反應就這麼快、這麼劇烈。有這種能耐的東西,要是這麼容易被惹上,早就該把這個鎮子殺絕種了。」
這個道理其實很簡單,你隨便在哪座城市裡走,可能會在路邊看到流浪貓、流浪狗,但肯定不會看到一頭野生黑熊在街上亂晃。
「所以,他們撞上這東西絕對不是偶然,這背後一定有人在計劃。有人把他們引到了那東西面前,這和把雞騙到黑熊的籠子裡差不多。」
謝縈舉起兩根手指,「要麼,熊是這人養的;要麼,就是這個人希望熊吃雞吃飽了,就不會惦記著吃人了。你覺得是哪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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