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個小時後, 白教堂區。
任慈跟著街頭小賊進入室內時,就聽到系統提示一聲響。
【攻略目標:弗蘭肯斯坦飽腹度-10,當前飽腹度:46。】
好吧, 也不意外。
這可是走了整整兩個小時!別說弗蘭肯斯坦, 連任慈都餓了。
得抓緊完事,然後買點東西吃。
任慈提起心神,看向室內。
小賊帶著任慈走進了一家掛著「蘭賽爾辦事處」招牌的店面,但裡面的裝潢陳舊骯髒,櫃檯空空蕩蕩, 根本看不出來是做什麼的。
他大搖大擺穿過前堂,步入辦公室。
「頭兒, 有人要見你。」男孩說。
「鮑勃?你不在街上幹活,跑回來做什麼?」
辦公桌後, 一名穿著同樣破舊、看上去四十多歲的禿頂男人抬起頭:「你知道的,工作才能換錢吃,我收留你,也不能白白做好事不是?」
看來, 這就是賊頭了。
為流落街頭的孤兒提供飯菜和住處,作為匯報,他們要把偷來的東西上繳。
雖然是門犯罪的行當, 但實際上,這些貧民窟出身的小偷,甚至要比在教習所、孤兒院的生活條件要好得多。
百餘年前的社會情狀就是如此。
男孩被冷不丁訓斥,也不傷心,反而笑嘻嘻地指了指後面:「中國人。」
然後賊頭立刻停止了手中的工作。
禿頂的中年男人眯了眯眼, 看向身後來客。
任慈帶著弗蘭肯斯坦走到辦公桌前,肉眼可見對方露出了警惕的神情。
不論是蒙面的高大青年, 還是嬌小的中國姑娘,在貧民窟都不是好招惹的對象。任慈無所謂地低了低頭:「蘭賽爾先生?」
對方立刻揚起笑容,露出兩顆與破舊穿著迥然不相符的金牙。
「別這麼客氣,女士,叫我老喬就行。你找我什麼事?」老喬虛與委蛇道。
任慈直接把懷表放在了辦公桌上:「換錢。」
老喬頓時露出瞭然的神情。
能看出來,當任慈拿出懷表的時候,他的姿態放鬆了四分之三——銷贓嘛!總比華工來找茬好。
「好漂亮的懷表,讓我看看。」老喬煞有介事地從抽屜中抖出乾淨的手帕和放大鏡。
他拿著懷表,一面觀察一面嘖嘖感嘆,如此翻來覆去好幾分鐘,而後才放下鏡子。
「可以賣你兩英鎊。」老喬說。
「……兩英鎊?」任慈挑了挑眉,「你比誰都知道懷表的定價,老喬。」
在當下的年代,一個麵包不過一便士,而兩英鎊則是480便士,能買480個麵包,甚至是有些地方,一英鎊都足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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